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从2009年11月11日工作至今年6月十四日,厂里没和我签合同,也没买社保,我的工资从一千伍佰元月薪至现在一千九百元,经过虎门劳动仲裁庭,判厂方给我今年六个月双薪,共6600元,经济补偿金没有,还说我和厂方还有劳动关系,其它什么都没有,请问,合理吗?
我妈妈是从95年开始工作到现在,差不多从2001年左右,她的工资是从银行卡发放的。今年的时候他们公司开始办理社保,要求在7月1号的时候要办理的要开始缴纳费用,不办理的的或者经济困难的要写一份单,说明个人不办理。 用人单位是这么说的: 他们说现在地区规定:统一办理社保到达的年龄是55周岁,之前女的到50周岁,现在
我妈妈是从95年开始工作到现在,差不多从2001年左右,她的工资是从银行卡发放的。今年的时候他们公司开始办理社保,要求在7月1号的时候要办理的要开始缴纳费用,不办理的的或者经济困难的要写一份单,说明个人不办理。 用人单位是这么说的: 他们说现在地区规定:统一办理社保到达的年龄是55周岁,之前女的到50周岁,现在
我妈妈是从95年开始工作到现在,差不多从2001年左右,她的工资是从银行卡发放的。今年的时候他们公司开始办理社保,要求在7月1号的时候要办理的要开始缴纳费用,不办理的的或者经济困难的要写一份单,说明个人不办理。 用人单位是这么说的: 他们说现在地区规定:统一办理社保到达的年龄是55周岁,之前女的到50周岁,现在
本人从2004年6月13日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两年,期满后再续签两年至08年6月13日,期满后再续签三年至2011年6月13日,至今仍未收到单位续签合同的通知,已经逾期两月零十二天. 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想请教老师们以下几个问题: 单位逾期不续签,本人因此提出辞职,要求单位作出赔偿合法吗?,如果需要赔偿的,具体如何赔偿法? 合同期满
本人从2004年6月13日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两年,期满后再续签两年至08年6月13日,期满后再续签三年至2011年6月13日,至今仍未收到单位续签合同的通知,已经逾期两月零十二天,本人现在仍在该单位正常上班. 劳动者在没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没丧失劳动能力前提下,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想请教老师们以下几个问题: 1,单位逾期不续签,本
2009年六月来到单位 ,三个月试用期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单位的总部是在西安,这里只是与本地医院合作所设的分部,单位以社保不能在全国联网为由不给交,只是说明如果有了执业证书(国家规定一年以后才能报名考试)就可以给予每个月200元的社保补助,因为当时刚刚毕业很珍惜工作机会且社会经验不足就签订了这样的劳动合
2009年六月来到单位 ,三个月试用期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单位的总部是在西安,这里只是与本地医院合作所设的分部,单位以社保不能在全国联网为由不给交,只是说明如果有了执业证书(国家规定一年以后才能报名考试)就可以给予每个月200元的社保补助,因为当时刚刚毕业很珍惜工作机会且社会经验不足就签订了这样的劳动合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功合同,但产生事实劳动关系,现被单位裁员,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自2006年7月起,本人在某单位食堂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到2011年8月3日被单位裁员,请问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本人所在的单位是医院的食堂,自2009年起被医院承包给了一家餐饮公司。我现在应该找哪个单位索要赔偿?我应该上哪个部门去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