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逾期不续签,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吗
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逾期不续签,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吗 本人从2004年6月13日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两年,期满后再续签两年至08年6月13日,期满后再续签三年至2011年6月13日,至今仍未收到单位续签合同的通知,已经逾期两月零十二天,本人现在仍在该单位正常上班.
劳动者在没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没丧失劳动能力前提下,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想请教老师们以下几个问题:
1,单位逾期不续签,本人因此提出辞职,要求单位作出赔偿合法吗?,如果需要赔偿的,具体如何赔偿法?
2,合同期满逾期两个多月,单位不打算重新续订合同并单方面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形的正确理解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用人单位要赔偿给劳动者吗?如果需要赔偿的,具体如何赔偿法?
3,合同期满后逾期没续签合同,仍留本人在单位继续工作的两个多月,是不是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作出双倍工资的赔偿?
另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就以上几点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老师,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顽少(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8-26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