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在劳动部门备案员工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告知员工,也没有与员工签任何书面合同告知。现以此为由拒付加班工资,请问合法吗?当时人可以申请加班工资吗?
我2008年5月进入公司,工资为3000元/月,合同上也是这样注明的,八小时五天制。但公司计算工资时是将总工资拆开的,底薪为1000元,其他的都是奖金,计算加班费也是按1000元算的! 请问这样合理吗?劳动法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如何?谢谢!
我在一家游乐园工作 每周休息一天 周一休息 周末上班 每天上班8小时 周六周日每天加班一小时 旺季时 每天加班三小时 请问 这样 怎么算工时 怎么算加班费? 老板说 加班费 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920元)算 算法是 920÷26÷8×Y(加班小时) 这样算合理么? 我觉得不合理 希望高人指点 谢谢~!
我们是特种行业工种,挂车汽车驾驶,平时我们就超时工作而且高危工作。一天差不多有十六七个钟在工作。以前国家法定假日没有补助,最近几个月才有50元一天的法定假日补助,双休日没有休息也没补助。我想咨询一下不定时工作制我们应上多少天班,双休日我们的工资该怎么算?
我就职于一家通信公司,从事的是机房值守的工作,机房是由3人轮班值守的。一个人工作时间是第一天上午9点至第二天的上午9点,工作24小时,然后休息48小时(即第二天上午9点至第四天上午9点),节假日不休息。 我想请问,我这种属于什么工作制,是定时工作制还是非定时工作制呢?另外,由于我一个月需要工作24*10=240小时,
公司在和我签合同的时候,有一条补充条款注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0*3,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基本工资也是当地最低工资,远远低于实际工资。 请问劳动法允许这样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吗? 谢谢!
我是公司的仓管每月2000元,每天6点下班。昨天晚上连续加班10小时到第二天凌晨4点,老板说上午可以在家休息,下午在上班。请问我这样的要怎么计算加班费,是按工资的1.5倍计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