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企业签的合同有效期是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止。在2006年1月1日企业又在这份合同上补充了一条“本劳动合同自起始日起转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之后,在2009年企业就一直没有与我续签过劳动合同至今,请问这属于违法没有签合同吗?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谢谢!
9月份,公司以快结业为由,口头通知本人月底不用来上班,我要求公司付我代通知金,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交社保,还有未签合同的赔偿金。于是公司改口说可以让我选择到别的部门去,只签应付经济补偿金以及补交社保,但是要填一份离职书。他说我一入职就签了合同的(其实是入职几个月后才签的合同) 疑问:1。本来是
你好!我在职已经近7年了,劳动合同到2011年2月28日到期,到期续签就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在2010年12月24日公司突然通知我,因为与其他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所以目前人员过剩,为了节省开支,公司决定撤销部分岗位,通知我马上签订解除合同协议,并给予N+1的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单方面说解除合同就解除合同的行为
您好,07年1月开始在药店工作,在2010年11月29号辞职,在这期间店方一直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我们在仲裁时,仲裁局那边说新劳动法是08年开始实施,我们是07年就开始工作,即使到了法院也不能得到这个双倍工资。目前是调解不成,需要等进一步通知,到时在法院上见。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按照新劳动法
当初和公司负责人口头协议工资年薪工资25000(年结) 工作近一年期间 公司并没有跟我们提出签劳动合同 因为我们是农村出来的民工 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少 也就没提出和公司签劳动合同 现在工作将近11个月了 该结算工资了 公司却以各种理由克扣我们工资 所以我想用这种方法讨回那些我应该拿的工资 请问这种方法行的通吗 公司没有
辞职后公司因还没有招到人为由拖欠工资,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辞职后公司因还没有招到人为由拖欠工资,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上班3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在1月底辞职后,工作正常交接,但到目前为止公司以为招到人为由拖欠工资,请问可以要求其赔偿双倍工资吗?
未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已过时效,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请问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82条,单位可以赔偿个人双倍工资,这个时效是多久?过了时效还能要求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吗?有的律师说可以,有的说不行,到底可不可以啊? 谢谢
房主写了一个收条如下:“今收到xxx房租压金500元,yyy"。 但过了几天,房主毁约,我无法搬进去。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谢谢。 如果这么写:“今收到xxx租房定金500元,yyy"。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老公在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2010年9月一天配合公司请来的拆装人员工作时,由于拆装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老公受伤,现在已经在劳动局伤残鉴定为8级。公司没有为老公上工伤保险,从出事至今也没有发给老公工资。现在老公的单位不想出钱赔偿,想要我们和公司一起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拆装公司,从而获得赔偿。在北京我们是否可以要求
本人于03年进入一家公司工作,直到05年5月公司开始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我签订合同,在08年1月1日,公司与我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0年1月1日,但是在2010年11月20日,公司就通知我,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给予3个月的赔偿,本人要求公司从03年开始计算赔偿时间,但是公司拒绝,请问我这样要求合理吗?另
我2008年3月6日与公司签订3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一直没有续签,(可能是忘记了),已经过了半年了,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随时离职,离职后我可以要求没签订合同月份工资双倍赔偿吗?或者说我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如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多了,是否可以再要求三个月的赔偿。还是说公司明确表示不签字合同,我才可以要求这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