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送变电工程公司,在工地上劳作的人,与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我在送变电工程公司工地上劳作。因工作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我与公司是用劳动关系处理还是用雇佣关系处理?
我于1983年参加工作,我的工作关系还在原单位,并每月发放基本工资。现自05-4月应聘到现在的公司工作至今,期间现在的公司从2005-4-2008-9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费。在2008-10月至今现公司以现金的形式每月在工资里补发企业应缴纳的社保费,并签订了借聘劳动合同,问题一:现在我和现在公司是关系属于劳动关系适
自然人(即雇主)购买了货车并挂靠在某物流公司跑运输,并签订了挂户协议。自然人雇佣了两个驾驶员。某天,货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发生了翻车的单方责任事故。经交警认定,驾驶者负全责。另一雇佣驾驶员为车内乘员,遇难死亡。受害人家属主张按交通事故赔偿,认为自然人与雇佣驾驶员是雇佣关系,自然人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这时比店解雇,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我还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是以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界定我们?注:没有签订合同
我是一名医院的护工,本来是做私活(就是直接与病人家属以口头协议的形式,定下来价钱、时间等),但后来有个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来了,与医院搞好了关系,要求做私活的护工一律加入公司,公司收取管理费,并从中给医院提成。公司给护工多少钱呢?从病人家属那里收80,给护工50;收90的,就给护工58。护工当
想了解下这是属于雇佣关系 还是劳动关系 现在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我姨妈因工作坐老板的车去海安县上班 司机是老板的儿子 途中遭遇车祸 我们的车子路线是对的(由南向北) 对方司机强行超大货车(由北向南) 避让不及 撞上我方车辆 导致我方4人均受伤 我姨妈伤势最重 一只眼睛失明 手也断了 肇事司机也跟随救护车到了医院 之后就玩起了失踪 直至第二天上午才到交警大队 目前伤者正在治疗
李某是我司员工,签有劳动合同,现我司想提高经营效率,准备将车间的电焊工作进行承包,李某愿意承包,但他不做(他在本司有另外的工作安排),他叫来他的朋友做(在我司厂内做),我司只给李某承包的钱,其他由他自行分配,给他朋友多少和我们都没关系,请问我们和他之间包括他的朋友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我们要不要给他的
我有一酒坊,雇了5个本村农民干活,雇佣大约3个月的时间(冬天农闲时间),每人日工资40元,有一人1月15日干活受伤,肋骨骨折,硬膜外出血,住院治疗15天,回家养伤,3月初复查,硬膜外出血已治愈,我决定补偿其几个月工资,了结此事,但他要求我赔付他1年工资,按日工资80元计算,他的要求合理吗?我与他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
已病退,被一物业公司聘用,做管理工作,没有签定任何书面材料,后被无故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可试用劳动合同法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