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里的护工与劳动服务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这里的护工与劳动服务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我是一名医院的护工,本来是做私活(就是直接与病人家属以口头协议的形式,定下来价钱、时间等),但后来有个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来了,与医院搞好了关系,要求做私活的护工一律加入公司,公司收取管理费,并从中给医院提成。公司给护工多少钱呢?从病人家属那里收80,给护工50;收90的,就给护工58。护工当然不愿意加入了,劳服公司就和医院联合起来,采取不让在这个医院做活等方式威胁护工,稍软弱的护工都被加入了劳服公司,有少数强硬些的护工,但也总被劳服公司和院方等难看掉。
劳服公司负责护工的管理工作,具体有:
1、岗位安排
有新的病人进来了,劳服公司会派护工过去;
如果病人家属不满意,调换护工也是由劳服公司负责;
2、工资发放
都是以现金方式直接付给护工
3、开会、培训
通常每周护工们都会被集中开会,业务培训、出现问题等
医院对护工的管理不负有责任
其他一些证据:
1、劳服公司发的工作服(有公司名称)
2、劳服公司发的工作证(没有详细名称)
3、劳服公司的工作手册
请问这里的护工与劳动服务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辛酸的护工(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0-11-29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