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一家公司工作,进去后要求公司签合同,公司人事人员告诉我公司只有去年下半年有签合同应付,合同也是写得不清不楚的,奥运会后进公司上班的人都没有签过合同.以前也从来没人签过合同,甚至还有人在这一边干了两年多了,还从来没有签过一份合同之类的东西.
现在公司连进公司的谈的工资的1/7都没给到,还要求双倍,我看我只能跑路啦!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我在外企工作已11年3个月了(1995年5月1日至2010年8月20日)最后一次签合同时间是08年4 月1日,合同期为(2008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共3年。现8月20日公司要与我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为解除两字没有别的说明。请问:1、公司解除合同是还违法。2、我可否得到2倍经济补偿金吗?3、经济补偿金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4、已超10
我是从事营业员的,今年七月因私自收取现金被公司业务知道当日便让我离职,后我去办理失业证明,开始不知道领失业金的事 过了半个月知道必须是劳动者非自愿离职才可以领失业金。我于是去跟公司协商看能不能改,公司却说改不了。可是当时我确实不是自愿离职的,如果我是自愿离职公司也不可能当天让我走。现在我就想改一下劳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我于2009年8月31进入公司,签定了两年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9月到期,但现在要更换公司,由另一家公司来接手,这样原公司算不算违约,是不是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原公司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会得到赔偿吗?我会得到怎么样的赔偿,谢谢,急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公司解散,劳动者有何权益,需负何法律责任?有什么法律保障?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我是从事营业员的,今年11月因生意不好,所以撤柜了,劳务派遣公司得人帮我写的自动辞职,可我是解除合同,他说是他写错了,那我还拿得到失业金吗,我当时没看就签字确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