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信用卡挂失后,银行工作人员说新卡在12个工作日邮到,但7月26日才邮到,此时已过了7月25日的还钱日,银行扣除我滞纳金,在挂失的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并无提醒说银行卡未到也可以还钱,咨询此问题由谁来负责。银行的解释说,是我个人的问题,我应该主动咨询还钱事宜。(此为我第一次挂失卡,并不了解程序)
今天收到一条短信,说是2005年时我办过一个移动的号码(后来我可能忘记了,也没有用,一直也没销号)。说欠费100多,滞纳金300多,让我15日内缴清,否则要用司法途径追回欠款。还说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法”。我看了看他们的客户入网条例上,只有违约金,没有滞纳金,而且滞纳金企业不是无权收取吗? 我的问题
本人于08年7月欠交行信用卡三千七百多元《额度四千》,民生欠两千七百多元《额度三千》,最近还款时发现交行的三千七百多已经欠款达到四千两百多,本人已还清。另民生银行的两千七百多居然变成了七千多元,令本人疑惑的是两家不同的银行,欠款较少的一家银行产生的利息反而比欠款多的一家银行高出那么多。同样是一年多的时
2010年5月5日依据《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某单位行政处罚4万圆,该单位未履行同时也未申请复议或讼诉,我单位现能否收取滞纳金?能否现在在银行交款通知书重新填写滞纳金?
物业对拖欠的取暖费收取滞纳金以外还要大额罚款,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居住的是单位产权的房子(平房),以前由单位负责包烧职工不交取暖费,后来单位把包烧包给的物业,单位报销90%个人交10%,单位效益不好,活少人多,我被迫停职在家,单位不给报销取暖费,而物业4年中烧的很不好,室内最高温度10度左右,所以很多职工都拒交包烧费,今年物业通知必须1月末把拖欠的包烧费交齐,除了交付滞纳金以外还要交罚
本市政府1996年有文件规定了供热费缴纳时间,2009年省人大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缴费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目前供热企业没有签订合同,仍执行1996年的规定,对2011年缴纳供热费的业户收缴滞纳金,对供热企业如何处
因信用卡逾期问题,工行收取我高额的复利与滞纳金,我想走司法程序取消这部份的不合理收费,抗议银行单方面的霸王条款,请问我该怎么做?有谁能帮帮我,打赢这场官司,不甚感激.
1、社保收取的滞纳金将存入谁的账户 2、社保滞纳金的计算是否是复利计算 3、如果我对社保局收取的滞纳金不服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诉
去年年初,与某合作社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第一年预先交第一年租金作为定金,每年6月、12月15日前交纳后一半年租金,逾期未交按每日千分之一点五算滞纳金并没收定金作为违约金(30天后)。因经营不善,10年后半年至今未能交纳租金。请问,合同中约定的没收定金作为违约金是否合法?租金是在违约金中扣除还是另
乙方向甲方赊购一辆摩托车,支付首付款后,剩余部分一直未支付,按双方合同约定,如逾期付款,剩余部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支付滞纳金。请问是否合法。 另,合同中滞纳金与违约金同时支付是否合法。 乙方按揭的车辆,在按揭期间出了事故,卖方与乙方如何承担第三方的损失,赔偿责任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