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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行政处罚的决定不履行,滞纳金何时计算和收取?
行政处罚的决定不履行,滞纳金何时计算和收取? 2010年5月5日依据《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某单位行政处罚4万圆,该单位未履行同时也未申请复议或讼诉,我单位现能否收取滞纳金?能否现在在银行交款通知书重新填写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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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张文慈(安徽-铜陵)
提问时间:2010-05-2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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