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中国移动不履行告知义务,擅自计算欠费的滞纳金,是否合理?
中国移动不履行告知义务,擅自计算欠费的滞纳金,是否合理? 我有一个手机号码经过了实名认证,该号码在2年前我已报停机,最近办理业务的时候被告知我这个号码欠了1000多元钱,我个人已经压根不记得我欠过这笔钱。我去了移动的账务室查询,他们说我09年的567月有三个月的欠款,总共400多元,产生违约金700多元。问题是,我没有跟他们签订有关于违约金的合同(包括办理手机号时),而且他们没有在我产生欠费以后的任何时间口头或书面的告知我有这笔费用,滞纳金的收缴为每日千分之三,比信用卡的利息还高,这笔滞纳金我到底该不该交?合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geli……(上海)
提问时间:2011-05-06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