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移动收取欠费和滞纳金
移动收取欠费和滞纳金 今天收到一条短信,说是2005年时我办过一个移动的号码(后来我可能忘记了,也没有用,一直也没销号)。说欠费100多,滞纳金300多,让我15日内缴清,否则要用司法途径追回欠款。还说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法”。我看了看他们的客户入网条例上,只有违约金,没有滞纳金,而且滞纳金企业不是无权收取吗?
我的问题:
1.他们所说的司法途径是什么?
2.我只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没见过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法?
3.协议上明明写的是违约金,可为什么他们发来的短信是滞纳金?
4.像这种情况,超过2年,移动是不是就没有追述权了?
5.移动为什么不在2005年近期提醒我,而在4年后2009年再去提醒?
6.我可以不去缴纳这欠款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raigd……(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09-08-14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