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一家企业的一名文案策划专员,主要负责集团内刊的采编工作。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并签订一年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得到单位给我应有的经济赔偿。谢谢!山川
本人在广州,与上海一家服饰公司签订在广州工作的劳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从3月25号到5月24号。于5月22号(周五)晚上八点多接到公司辞退我的电话,理由是公司要撤回上海。并通知下周一去公司理清一些琐碎事宜。我曾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遭拒绝;续而要求公司赔偿,也遭到拒绝。 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为我购买保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2011年6月初我应聘银基公司,我的条件都符合其公司规定,17日接到银基公司已入职上班信息,在6月17到银基前,我已经在原公司辞职,但是在银基工作到6月30号,银基公司经理说我不符合公司条件,停办一切手续,并让我写离职报告走人,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处理? 银基公司是否该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者经济赔偿?
您好,我的情况如下: 10年7月入职某公司,与另外一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员工,11年7月初公司领导口头告知我,认为我不适合这个工作,让我在月底自动辞职,但是7月我签了一些客户,这个提成领导口头答应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离职后给我,也可以让公司签字盖章保证提成会给我。 我的问题是:
您好,我的情况如下:10年7月入职某公司,与另外一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员工,11年7月初公司领导口头告知我,认为我不适合这个工作,让我在月底自动辞职,但是7月我签了一些客户,这个提成领导口头答应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离职后给我,也可以让公司签字盖章保证提成会给我。我的问题是:1.我
我是2011年2月23日入职公司,劳动合同签1年,即到2012年2月22日结束。上了5个多月班后,7月20日老板说因为公司内部管理原因要跟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7月29日前让我不要上班了,我想问问,我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杨律师:您好! 我是浙江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名文案策划专员,主要负责集团内刊《伊美汇》的采编工作。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后,工资3000元/月,并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得到单位给我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