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辞退员工经济赔偿问题
关于辞退员工经济赔偿问题 杨律师:您好!
我是浙江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名文案策划专员,主要负责集团内刊《伊美汇》的采编工作。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后,工资3000元/月,并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得到单位给我应有的经济赔偿。谢谢!徐真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bcdef……(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7-26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