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要申请上市,把员工从母公司转到了全资子公司,因那时不懂
因公司要申请上市,把员工从母公司转到了全资子公司,因那时不懂法律几百员工都签了一份不追究经济赔偿金的声明书,声明书如下《本人系母公司的员工,母公司与本人协商安排本人在工资,工作地方,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劳动主体由母公司转为子公司,同意解除与母公司的劳动合同,不追究经济赔偿金》这样的声明员工可以单方面作废吗?…如果明年子公司倒闭,子公司的钱不够赔员工的经济赔偿。那员工是不是上当受骗了?我可以带动员工做点什么维权?比喻联合签名申诉仲裁什么的?
我作为股东方派出人员到子公司工作。集团将工资总额下达到子公司,我可以工资在子公司发,社保、公积金以及企业年金在母公司发吗?
我们公司是由深圳一家公司投资兴建,现在公司的员工都是和我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明年公司老板想让我们公司的员工和给我们投资的深圳公司签订,原因是深圳的保险缴费基数更低,请问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吗?如若可以的话,该怎么样做才能规避劳动风险?
我集团公司注册地在新疆,在北京注册了一家全资子公司,集团公司在北京办公的员工社保、公积金等能否由北京的全资子公司缴纳。
员工跟子公司签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都是子公司打款,子公司安排员工给母公司做事,受母公司管辖,现在母公司要求它的员工签保密协议,并要求在母公司工作的子公司员工一起签,内容格式都一样,其中说明的入职期间有专门的解释,从支付薪酬的第一个月算起,就得遵守以下条款,否则按违约处理,子公司员工提出异议,说不该
合同未到期,公司将劳务转外包,并注销签合同的子公司,是否可以向母公司申请经济补偿金
我丈夫于2008年4月进永康市供电公司当驾驶员,8年来一直在同一岗位工作。一开始是跟供电公司签的劳务合同,后来因公司需要2010年续签时跟供电公司下属三产公司续签,合同期限到2015年12月27日止。但2013年开始,公司将劳务工转外包,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未曾跟员工终止原有合同,将劳务工转到外包公司,并注销我丈夫签
公司是全资子公司,注册法人为香港母公司股东。子公司和母公司在国内经营商品相同,国内经销商相同
公司是全资子公司,注册法人为香港母公司股东。子公司和母公司在国内经营商品相同,国内经销商相同。母公司经常利用海关临时通关将商品寄售经销商6个月,而后香港结算。但是涉及的售后全部由子公司去做。因为大量的货品这样操作。造成子公司连年亏损,现在面临破产清算。请问,这样的情况子公司是否涉嫌走私?偷税?子公司
母公司对合并全资子公司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赔偿,目前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合同
母公司对合并全资子公司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赔偿,目前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合同,以前的公司合同未到期限,现在的工资待遇下调,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要求签更改劳动合同协议。假如我现在拒绝的话,我是否可以得到赔偿,需要自己去劳动仲裁申请吗?
母公司对合并全资子公司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赔偿,目前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合同
母公司对合并全资子公司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赔偿,目前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合同,以前的公司合同未到期限,现在的工资待遇下调,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要求签更改劳动合同协议。假如我现在拒绝的话,我是否可以得到赔偿,需要自己去劳动仲裁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