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特殊,是之前被单位招聘,今天刚刚入职,但来入职后,单位竟然告知我我聘的这个岗位被撤了,也就是不存在了,我之前的单位也辞职了,现在相当于我是没有工作了,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吗?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十一年了,以前都是一年一签合同,到了今年也就是第十二个年头,单位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十一年,之前的十一年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今年是第十二个年头,因合同已到期,单位不再与我续签,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得到补偿金?
10年前,我原来的单位由于经营不好我下岗了,单位给我买养老保险,就这样一直在家待业。后来我在一公司上班至今已经有8年时间了,今天老板通知我不去上班了。在这8年时间里也没有给我买养老保险,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有那方面的经济赔偿吗?谢谢了!
尊敬的律师:1977年二月,我们一起有11人经XX市水电局根椐七一年国家计委批转水电部制定的文件发文,由县革命委员会发文,经县水电局审查批准招收为公社管电员在XX电厂工作,性质为:“公社管电员不占国家编制,不吃商品粮,享受公社水利员待遇,工资由电厂在生产或供电成本中拨给现金支付” 此文件抄送至:县革委农林部、
劳动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并约定了违反合同得给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该合同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劳动岗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也没有协商一致,劳动者以“工资太低”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8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8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这将导致深圳大多
我2012年进单位工作,签有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写着,“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从未按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如果,我要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2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2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如何索偿?
退休人员再就业后,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辞退员工,是否应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退休人员再就业后,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辞退员工,是否应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的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追加50%的赔偿金现在是否还有效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的: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支付50%的赔偿金现在是否还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