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公司上班了一年两个月了,现在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我提出根据劳动法单方面解约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助,然后公司说那他们现在算公司经营不好要裁员,只支付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助。我们的工资公式: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绩效+餐补+工龄-社保=应发工资,这样算起来是3000多一个月,然后公司说经济补助只补偿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两个加起来的一个半月,这样合法么?我有权要求补偿按照应发工资补偿一个半月么?然后之前还跟公司签了限制竞业协议,两年不能从事同行业的工作,补偿是每个月1千,每满一年后结一次,分两次结算。当时签的时候没有仔细看,现在我能要求他们按月结算么?
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为两个月.公司劳动合同中有一条为当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我应该接受公司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给予我以各月的基本工资补偿.当公司现已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我劳动合同,并没有书名通知,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想咨询我应得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哪些? 谢谢!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从2004年到至今!2004年-2005年,这两年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是从2006年签了一年,2007年签了一年,2008年开始签的合同是2008年1月1号-2010年10月31日.现公司在2009年7月10日与我们工人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各位专家公司应该怎样赔偿我得补偿金! 我的工资是计件工资,要如何计算?
员工有癫痫病,频繁请假,公司想跟他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员工不接受该怎么办
该员工2009年9月进入公司工作,之前就有癫痫病,但公司并不知情,该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期间频繁请假,从今年起请假更频繁,基本上一个星期只上2-3天班,而且只来半天,来工作的半天都是坐在公司外面休息,没有正常工作.而且经常发病的时候,还需要公司其他同事送他回家,这样子的状况对公司影响很大,在同事间也造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2009年12月1日到2011年11月30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12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还我合同。我一直追讨。但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不还我。如果公司部还我合同我该怎么办.公司也没有提前跟我说解除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
公司要提前解除合同,但在合同中是这样定义经济赔偿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
公司要提前解除合同,但在合同中是这样定义经济赔偿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支付一个月基本工资代替。 我的问题是,如果他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是不是就拿不到任何经济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