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因劳动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依据前款规定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应当扣除已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我想問的是:在04年4月離職(個人辭職),在04年8月又重新入職該公司,這樣的話之前的工作年限也會連續計算在內嗎?因為該是在08年發出的,而離職是在04年.希望能得到具體的回复.
公司自行确定我们工作年限为五年,合法吗?但是为了生存我还是得签
去年我在公司签订了合同,期限是从2008年1月25日至2009年1月30日,现合同已到期需要再次签合同。但是现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本没和我们这些员工商量,就把我们现在需要签的合同期限定为2009年2月1日到2014年1月31日,我觉得时间太长了不想签,但是我们和公司总部较远,而且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又必须签,但是以后如果我不想干
同一家公司工作年限已超10年,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合同是07年2月到09年3月
本人是98年8月大学毕业应聘到该公司工作,期间已不间断签定过数份固定期限合同,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合同是07年2月到09年3月,在该份合同内的时间段中已超过工作期限10年,可是公司在09年2月初通知不与我续订合同,并且通知书上的经济补偿金只有1个半月的工资,我是否可以按新劳动法48条和87条请求劳动仲裁,请各位指点明路,
员工离职未得到公司同一,也没有做工作交接,就不来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员工离职未得到公司同一,也没有做工作交接,就不来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公司员工辞职以后又从事同一行业工作(但签有协议说辞职后不可从事同一行业)
有一员工在一公司上班,公司老板要求他签一份协议说如果以后辞职一年内不得从事同一行业的工作或贸易,否则要求此员工赔偿经济损失。员工由于需要工作无奈只好签下协议。后又由于某些原因此员工离开了该公司。问:以上协议有效吗,此员工一年内是否可以从事同一行业工作。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已有八年时间,在此期间和公司签定了六份合同,合同是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卅一日到期。公司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通知我合同不续签,我的赔偿金该如何计算?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10年了,现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不跟我续签了,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如果老总卖掉公司,把我们员工安排到别的公司,工作性质完全两样。这样能行吗??
如果老总卖掉公司,把我们员工安排到别的公司,工作性质完全两样。这样能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