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工作满10年在同一家单位,公司不再续签,终止合同
你应当得到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有权得到经济补偿金,但从08年元月1日算起,因为《劳动合同法》是08年元月1日生效,在08年之前的劳动法没有规定到期不续签有补偿金
可以得到,但如果按合同到期处理的话,你只能获得3.5个月的工资补偿;
另外,工作满10年,你有权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情,建议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上海多年执业律师为你解答:
你有权得到经济赔偿金。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保留好相关证据。我代理过很多像你类似的案子。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份算起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1、工作满10年,你可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签订;
2、如果现在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只能得到2008年1月1日至今的经济补偿金,即3.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连续工作满十年,也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好!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公司需要按照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至于赔偿金额从2008年1月计算到您离职,满一年即可赔偿一个月工资;如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份算起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