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辞职,在发放奖金时以先签欠条形式为先决条件。
单位部门年终对销售片区发放年终奖,对提成比例成负数(销售费用超支),为稳定人心,也发放年终奖,但前提是要签下欠条后才发放,此举之目的为防止员工以后的辞职与跳槽。 现有员工辞职,需办理保险等手续,部门以需先还清欠条上的所欠金额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此举是否有法可依,另欠条为二年前所签,是否可按诉讼时效之规定自动失效。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
我在单位工作了8年,目前的工资收入也就2000左右/月,现在合同期临近,公司既想不续订合同又不想作相应赔偿,于是作出了异地调动的决定,离家有一小时的车程,而且我们是服务业的,早上上班的时间比较早,除去路上的一小时,早6点就要上车了,也没有任何工资补贴,车帖,饭帖,请问这样合适吗?谢谢!
例如没有参加公司规定的早会(7:40)、但距离公司正常上班时间未到(早上8;00,也不是不愿意参加,而是迟到两分钟,不让参加。
我前段时间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单位领导提出因为单位培养人才不容易,我的辞职给单位带来损失,要扣除我2010年12月份和2011年1月份的工资和奖金,原话是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和奖金就不考虑了!我们单位的奖金是半年结算一次,工资是一个月押一个月的发,就是好比12月份发11月份的工资,当月发上个月的工资。我提出辞职是在
因为用人单位给员工实行的是计件工资,有时国定假日不放假,还是按平时的工资报酬支付,职工嫌工资太低没有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申请的,如何处理? 公司招聘时说保底2000元每月,签的劳动合同是1000元每月,可实际上从4月份起到次年元月只有两三个月达到两千,其他都是一千多,公司说是计件,自己做多少得多少,可是去年公司
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未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可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未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可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还能否要求公司按劳动工龄补偿?谢谢!
用人单位为稳定销售队伍,在年终也给销售费用超支,按提成比例为负的员工发放一定的年终奖,但前提需要签一张欠条,如果在用人单位一直干到退休,则欠条无实际意义,如果员工想辞职,则需还上欠条上的金额,用人单位才办理社保等结转手续。 用人单位此举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有效?欠条是二年前所签下的,现在员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