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工作三年,现公司提出不在续签,因营运要求提出与我终止合同,请问是否公司对员工作补偿。 你好,我是一名深圳在司员工,于2010年9月进厂,进厂时签了一次合同,现已三年,刚接到公司通知(公司提出因营运要求,不在与我续签合同,按我办离职手续可又没有补偿。请问如果属于这样,劳动法是否有要求必需公司对员工作补偿
工作9年,分三次签的合同。现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应该得到如何补偿?
04年12月15参加工作,每次签3年,已签了三次,现合同到期,公司口头通知我不予续签合同,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我应该得到怎么样的补偿?
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给续签的情况下,又工作将近半年,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的话,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给续签的情况下,又工作将近半年,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的话,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在公司工作3年,做销售经理,每年业务量稳步增长,合同今年10月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说不续签,并且赔偿3个月的工资,合理吗? 问理由说是:我的业绩没有翻倍。 关键以前公司也没有这个要求,这个也不再我的JD和销售目标里, 请问这种情况最多可以赔偿几个月? 本人工资已经超出上海平均工资
因为发生了工伤公司要扣我两个月奖金合同到期我不再续签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今年7月28号发生工伤,右手食指末节骨折,期间我一直在上班,工资怎么算。因为出了工伤公司扣我8.9两个月奖金,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我不再和公司续签,我可以得到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