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去婚纱影楼拍照,之后选片时,他们要求除入册的相片可以给之外,多余的照片需要二次付费。一张30多选多优惠。我想咨询下,在我已经全额付款的情况下,多出的照片,我有没有所有权。跟他们要底片,我说明了不入册用U盘拷走多余底片,她说底片不能给,说我侵犯了他们摄影师的著作权。 而且当初交费前 没有提及加片费,更别说提收费标准。说免费提供婚纱,原来免费的只是影棚里的脏烂的婚纱,大厅八九成新的婚纱是需要额外收费的。价位表上也没有加片费和免费婚纱有限制,好的婚纱要多少钱的标价。是否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呢? 到消协去投诉,他们只说一切按合同走白纸黑字,还说我不懂他们的规矩,说影楼都这样。憋了我一肚子气。寻求律师的帮助,挑战摄影行业霸王条款,希望有好心的律师能给我些意见和帮助。谢谢各位了!
德庆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该怎么办?
德庆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行政不作为不受理第三要的调处山林纠纷申请,作出了《不受理通知书》。第三人遂以我山林侵权为由将我诉至法院!在我与第三人的民事案件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期间出具了《关于德庆县高良镇云利村委会朋村村小组〈不受理通知书〉的情况说明》和《关于德庆县高良镇云利村委会朋村村小组〈不受
律师您好: 我于辽宁省朝阳市的一个小县城,购买了一套期房住宅.面积95.92平.贷款11万. 昨天交钥匙时开发商强制安装某劣质高价太阳能热水器. 某牌子的太阳能经过我们多方调查,发现是一个挂牌皮包公司.业内口碑极差. 开发商说如不交纳各种费用,不买太阳能就不给钥匙. 并且每超一天取钥匙收取业主房屋看管费10元。 另外
请问,是否侵犯了乙方的某些权益,乙方是否能要求甲方进行合法补偿?
我想咨询下商铺租赁合同方面的事情,以下用称甲为商铺法定代表人乙为租赁者。2007年7月份,乙方从上位业主转让过来的门面。转让费直接交给原业主,并未直接交给商铺(商铺为公家的,并不归私人所有)但乙方与甲方需签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现甲方提出在合同截至日之前不与乙方续约,并将服饰商场改租他人,作为银行使用,无
2006年年底左右,我们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招聘会。在面试一家国企公司时,这家国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我们口头承诺入职后属于编制内员工(上行业保险,所享受的待遇与公司现有员工一样)。于是我们便开始由见习到实习。当将要签署劳动合同前,公司却说我们这批员工所上的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虽然是上的社会保
婚纱影楼隐瞒事实,收加片费用,侵犯到我的合法权益了吗? 我和老公去婚纱影楼拍照,之后选片时,他们要求除入册的相片可以给之外,多余的照片需要二次付费。一张30多选多优惠。我想咨询下,在我已经全额付款的情况下,多出的照片,我有没有所有权。跟他们要底片,我说明了不入册用U盘拷走多余底片,她说底片不能给,说
我与老公结婚12年,婚后住在我父母家,3年前我父母的房子拆迁后,我父母拿出12万元,与我们一起购置了一套住房,现我们住在一起,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名字。我与老公现有感情危机,如果现在我与老公提出离婚,房子如何判?孩子如何判?还有我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老公侵犯?
律师你好,我朋友有个旅店价值200万,在05年的时候他急需用钱,于是我们协议将旅店的一半卖给我,我一百万买他旅店的一半房产,但是房票还是他的名子,没有去更改成我们俩人的名字,但我们写清了协议,我一百万买他旅店一半的面积,我不参加经营每月分我钱。但是在这期间他隐瞒我拿旅店的房产证抵押给了一个朋友借了200万,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寒假与某手机连锁店达成4天的促销协议,工资40元每天。干完了第一天,第二天工作了大约一小时后,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我向负责人提出辞职并清算工资,但他却威胁说不干完的话一分钱也不给,理由是他们这里不是菜市场,当时我掉头就离开了,才40块,没这钱我死不了。本想当交学费了,但忍不下这口气,
我们是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原有住房一套,是属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但是只写了女方一人的名字。前两年,我的妻子在保外就医时因病死亡。病故前,她在瞒着我的情况下,私自将房产以低价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了其子(即我的继子),而后,继子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转卖给了杨×。杨×是继子姨妈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