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继子这种做法侵犯了我的人身合法权益吗?
继子这种做法侵犯了我的人身合法权益吗? 我们是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原有住房一套,是属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但是只写了女方一人的名字。前两年,我的妻子在保外就医时因病死亡。病故前,她在瞒着我的情况下,私自将房产以低价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了其子(即我的继子),而后,继子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转卖给了杨×。杨×是继子姨妈的密友,得手后即报停了我正常生活的一切设施,停水,停电、停煤气,又叫人来赶我,让我搬出房屋。继子和他的姨妈配合,目的是非常明显的,就想让第三者出面将我赶出家门,霸占房产。我坚持没有搬出,杨×现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我索要高达4500/月的巨额租金。接着又数次冻结我的银行存款等等,给我的生活、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按照他们的策划和盘算,我不但要对继子侵占我正在居住的房屋拱手相让,还要向他们支付大笔的房屋租金,这不就像是一帮明火执仗的强盗,抢了你的东西,还要你付钱一样吗?
我和第三人李×是继父子关系,继子的母亲在世时曾被判8年有期徒刑,。在其母服刑期间,整个家庭的费用,继子所有的学费、择校费、生活费一直都是由我支付,着实将,我为这个家庭已付出了一切。现在继子为了独霸房产,埋没良心,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短期内就将房产经历了两次非正常的买卖,我都是直接受害人。但是从表面看,他们法律手续齐全,房屋产权在他们那里,我处于极其被动的位置。我现在年事已高,已有65岁了,家中还有一个疾病缠身的90岁的老母亲,现将我作为被告,让我搬出,还要支付高额房租,使我的处境极其艰难。这样,我不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又无助吗?我的问题是:
1. 继子这种做法侵犯了我的人身合法权益吗?损害了我的亲情权和居住权吗?
2. 我应该怎样辩护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iamy(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5-26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