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开发商交钥匙时强制收费用,业主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开发商交钥匙时强制收费用,业主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您好:
我于辽宁省朝阳市的一个小县城,购买了一套期房住宅.面积95.92平.贷款11万.
昨天交钥匙时开发商强制安装某劣质高价太阳能热水器.
某牌子的太阳能经过我们多方调查,发现是一个挂牌皮包公司.业内口碑极差.
开发商说如不交纳各种费用,不买太阳能就不给钥匙.
并且每超一天取钥匙收取业主房屋看管费10元。
另外,开发商在交钥匙时强制收取物业费、垃圾清运费、 太阳能费、贷款保证金(贷款金额5%,约5500元)
此前房款我们已经全部结清.开发商也已给我们开了专用收款收据。
开发商解释说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向开发商收的费用,先由我们业主承担,等银行把钱退给他们,开发商再把这些钱退还给业主。
这种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这笔钱该不该由我们业主来掏.
如果开发商是违法的.
我们应该用什么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请求专家不吝赐教!
拜求了!!
另,业主委员会什么时候可以成立,领钥匙之前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龙香阁(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08-12-02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