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青岛找了份工作,当时一边工作一边培训了一段时间,现在 已经工作了9个月了。是个很小的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压了一个月的工资,过了试用期后,公司领导承诺每月给他1500元的底薪,并三个月一支付劳动保险金以每月300块钱补贴给他。可是到了三个月的时候,公司以没钱的理由并没有发保险金给他。现在因为有急事,他要辞职,公司说他马上走就一分钱拿不到。(目前是欠了2个月的工资,6个月的保险金,还有两个月的工资没有没有按照标准发)如果在干一个月,就把欠下的钱都给他。这也是口头承诺,没有书面见证。公司里他的工资最高,而且只给他一个人保险补贴了,所以对其他员工都是保密的。只有两个领导和领导他亲弟弟知道。他的收入。如果他正式离职的时候,公司没有给他补齐所有的工资和补贴,我们有办法讨回吗???
我是08年4月入职,到现在09年10月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08年5月至09年4月应该获得11个月的双倍月薪赔偿,09年4月后按新《劳动法》认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我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劳动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公司是否赔偿双倍工资????????急??????????????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公司是否赔偿双倍工资????????急??????????????
这样的 我4-5月份在一家私人老板那里做了20天 感觉不适合自己 就提出不做了 也没有签订合同 现在他工资不肯付 还说我没有去上班过 有办法解决吗 没有什么证据的 就进去的时候填写了一张表格 他也可以毁掉的 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了 请律师给我指点
06年进入公司,一直没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没有什么业务做了,想裁员,我们提出没签订合同的经济补偿双倍工资,如何解决。
你好!我在这公司上班到现在已有半年多,小公司,没有跟我们签任何劳动合同,我8月20号向公司提出辞职,直至今天8月26号公司同意我辞职并办理离职,但是公司不给我发放本月工资,理由是:劳动法规定自提出辞职起15天才能给工资,说一般公司都是这样的程序。我要离开这座城市,我希望公司同意办理离职的同时给我发放本月上班
我是今年4月27日入职,试用期2个月,入职后公司都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9月4日的时候才签,但是公司以要拿到总裁办重新盖章为由,一个多月了都没有把合同给我。 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把4月到8月份的工资双倍给付吗?如果申请仲裁,我自己需要承担哪些举证?
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
法院判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一直不签,是否一直要支付双倍工资?
当事人1996年到用人单位上班至今,单位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后来起诉到法院,2008年11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与当事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至今仍在上班,但判决一直没有执行。请问,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多久的双倍工资? 请列举法律依据,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二款,还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