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7年底加入公司,至今公司以各种理由未签合同,未补保险,如果我与公司双方签署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函》,函中约定“本人放弃入职至离职期间的五险一金,并放弃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函中提出“公司按《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依法给予补偿,但由于是个人提出辞职,不予支持离职补偿”。请问,我跟公司签署的这份《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函》受法律保护吗?有效吗?
我在广东的一家外资企业做人事主管,具体负责劳动合同、考勤及社保方面的工作,现于08年10月27日无故被公司辞退,想问问相关的赔偿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有签名,从08年1月10日至09年12月31日终止,但公司没有将合同给我一份(离职以前一直由我保管),我也没有在劳动合同的签收记录上签名(公司其它员工在这上
我在广东的一家外资企业做人事主管,具体负责劳动合同、考勤及社保方面的工作,现于08年10月27日无故被公司辞退,想问问相关的赔偿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有签名,从08年1月10日至09年12月31日终止,但公司没有将合同给我一份(离职以前一直由我保管),我也没有在劳动合同的签收记录上签名(公司其它员工在这上
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在该公司发生过一次工伤事故,之后鉴定为10级工伤残疾赔偿了他6个月基本工资。他现在想和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知道是否能象该公司索陪一点赔偿金呢?
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在该公司发生过一次工伤事故,之后鉴定为10级工伤残疾赔偿了他6个月基本工资。他现在想和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知道是否能象该公司索陪一点赔偿金呢?
2007年底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保险,虽然现在公司提出可以补签合同和保险,但我想立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提出补偿和补缴保险,如果公司不同意,我将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如何写解除劳动关系的报告呢?如何交给公司才算有效呢?(如果公司不签收怎么办) 我的邮箱:overlook2008@163.com
在公司干了四个多月了,其中公司要求前两个月算试用期。期间 一直都没给交任何保险,也没给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了,我该如何向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而且公司每次发工资还扣我们几十块钱说是税,我们也不知道公司到底有没有交到税务局而且和我们谈工资的时候也没讲要扣税 补充一点 就是从上班至今公司没有给我们放过
单位多处违法,劳动者打算先快递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在通知送达日后的第二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在通知书里是否要写向单位要求支付赔偿以及经济补偿的要求呢?不写有没有关系?在仲裁里提出就行了吧?会不会影响仲裁结果而对劳动者本人不利?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
我们公司提出了新的薪资水平政策,就是在以前工资的标准上提升一部分算为总工资。但实际的(总工资=百分之七十是基本工资+百分之三十绩效)比如我调整后工资为4000=2800基本工资+1200绩效!绩效是公司内定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然后我的设备及住房都按2800算了无形中降低了薪水。公司说如果不同意就辞退。请问我们如果选择辞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否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