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6年10月开始工作 到09年7月 期间08年4月 和老板提出过加金问题,09年3月份又和老板提出过加金问题,老板都是用大老板商量商量,金融危机的说辞来搪塞。
09年7月1日,又找老板商量,得到回答是不可能加金,10日又无故把我辞退了。
请问我超过不签合同仲裁的时效了
根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请问我超过不签合同仲裁的时效了么?
关于加金问题(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之日起,公司未帮我加金)求助,急!!!!
我是应届毕业生,我从2008年5月1日起在现在的公司试用,试用后三个月,于2008年8月1日,与公司签了合同,但现在由于路程较远和身体的原因,我不在这家公司做了,在查询加金时,发现公司从未给我加过任何金,我该怎么办?怎么去交涉?(我住杨浦,工作地是在普陀)
我和房东签订合同是在2010年3月13号,还交了600的押金,合同上写的租房时间是半年,但是后面有一个具体的租房时间是这样写的,租房时间从2010年3月13至2010年6月12号,我6月份回学校,按照合同规定我提前一个月给房东通知,6月13号我退房,房东的意思是不给我退押金,请问这个问题是谁违反了合同,我该怎么做?这个时间怎么
您好,我于2008年11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但是当是属于外包制,所以合同是和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而在今年1月1日的时候,公司又把我转入另外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和合同。现在公司在没有做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无故让我在5月31日的时候离职。请问我现在能够拿到多少赔偿金,这个工作时间应该如何计算?(我也有一
您好,我是在一家电建公司上班,07年签的合同,签了3年,到08年11月初被发到国外,在国外因身体不适应国外环境,09年4月底回国,然后请病假,病假请了1个月,一个月后公司让我回去,但我感觉身体不好,就拖着没回去,然后公司就停了我的工资和所有的待遇,到2010年的7月我的合同期满,我想问一下,到7月份合同期满的时候,
能帮我解决一下合同的问题吗 现在我有一个朋友是一个应届毕业生 现在是实习期 现在已与某公司签了一个合同 这个合同有用人单位的章和我朋友的签字和手印 没有劳动局的章 而且合同上说要辞职 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报告 现在我朋友想走 但是他们分管的领导不签字 并且 在网上已经与这个公司签约 牵扯到档
我在一家feel1987摄影店定了一套600元的摄影服务,并支付了定金180元,但签协议当天由于时间冲突,本人并没有去,而是让我朋友代我签字的。由于现在我朋友不能赶到,所以我想自己起诉摄影店,需要怎么做? 可是名字是我朋友签了自己的名字。我需不需要我朋友开一个证明之类的证明他是受我委托的。这样我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
我在许昌一家摄影店定了一套原价888元打折后600元的摄影服务,但签协议当天由于时间冲突,本人并没有去,而是让我朋友签字的。他签了自己的名字,并支付了定金180元。由于现在我朋友不能赶到,而我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摄影店。要我朋友开个什么证明吗?或者其他的方法可以让我起诉摄影店。 我起诉的原因是刚开始我预定
本人签了一份二手房居间合同,因离开本市工作而放弃;违约条款: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守约损失,数量至少不低于履行本合同守约方应得的利益。即我得按合同价格和原房价格的差值赔付。合理吗? 我交了2万定金;房屋差值约8万
在北京租的房子,签了一年多的合同,但是现在才住了不到半年。中介突然说房子卖了,让两周内搬走。而且说是因为房东的问题,不负违约金押金等。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按照中介的要求搬走吗? 同时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证我们自己租客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