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日本独资公司工作了十二年(1999年至2011年),工作岗位是操作工,在此期间上了五险一金。去年(2010年5月1日)生了小孩,2011年4月15日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公司以我在哺乳期为由不给我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失业险相关手续,造成了我现在失业了却享受不了政府给我们失业人员应有的待遇。
已获得n+1补偿金,如何享受失业险待遇,已经要求仲裁但结果是不予受理
我从2005年5月15日开始在公司试用,从2006年2月1日起正式入职,公司开始给我上保险什么的,2007年1月1日起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2009年12月份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来我发现已经怀孕,预产期是2010年7月22日,现在公司刚刚于7月1日起跟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目前给出的协商方案是,合同 到2010年11月30日终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职工没安置,自己非法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改成股份制了,职工没安置,个人也没分到钱,为了生存来到新单位,因为医师注册无奈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后期政府又安排职工了,我们没安排这合理合法吗。
2007年1月签一年合同(2007-2008);2008年1月又续签三年(2008-2011)。2010年9月30日单位转手更换业主,而我正好产假5个月。单位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给我赔偿,以及赔偿哪些项目,各应该赔多少啊!
我1995年起在湛江市A公司工作,于2010年7月30日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买社会保险是从2008年6月起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是从2010年6月起给我缴交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公司给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只填写了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起止时
本人于2008年10月入职,7个月以后公司开始缴纳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2010年9月休完产假后,公司提出没有工作岗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经济赔偿,目前尚在哺乳期,谢谢@!
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今年公司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我们在离职补偿金上存在不小的分歧,现在公司觉得解除金太高不想和我做协商解除的手续了,要求我重新回来工作。但是之前的很多情况我已经没法回到公司工作了,比如同事们都知道这个事情,且对公司寒心了。请问公司这种说不协商就不协商的做法是否合法,
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今年公司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我们在离职补偿金上存在不小的分歧,现在公司觉得解除金太高不想和我做协商解除的手续了,要求我重新回来工作。但是之前的很多情况我已经没法回到公司工作了,比如同事们都知道这个事情,且对公司寒心了。请问公司这种说不协商就不协商的做法是否合法,
我是2004年3月进厂至2006年6月厂方与我签订的是临时合同在2006年6月以后和我签订是厂方正式合同现在我合同到2012年,未到期厂方要协商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厂方只认可与我签订正式合同期内的赔偿,应赔偿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