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与公司签了第一份一年期限的合同,2009年到期后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到2010年的3月。此后一直到现在就没有再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份我提出辞职,那么我是否有权利要求现在的公司给我进行辞职补偿? 同事公司的其他同事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请求大律师们帮我分析一下,我能争取我的权益麽?
我于2005年3月在一家服装公司入职,至今已经3年多了,公司从来没有与我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我现在不想在此公司继续工作了,请问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员工是否有权要求企业给予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六年未买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过大,是不是很难执行下来?
在单位工作六年,一直没有给我买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赔偿金额巨大(有十几万元),是不是很难执行下来?单位要是拖欠怎么办? 我所说的命运签合同是指六年之间一直没有签合同!怎么是从08年算起?!
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主动请辞是否能要求公司给以双倍工资赔偿
公司起始是与我商定以合股方式进入公司工作不满一年,后期感觉没必要合股便主动要求请辞,但公司只是清算我当月工资,我是否能申请仲裁公司给以双倍工资的赔偿
我是劳务工,劳动合同是2008.1.22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年,可到2010.6.30日还没帮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要续签合同,我拒签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就不赔偿我双倍工资?然后我如果续签此份合同后工作几天后提出辞职,是否要赔偿公司?
我们08年11月2号签的合同,10年9月29号工厂告诉我们放假,什么说法也没有,我们应该享受什么权益,可以要求索赔吗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我2010年元月进入一家公司,未违反任何管理规定,但公司于11月15日找到我,要我自动离职,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妥当,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我不想续签,办什么手续? 在新劳动法里是否有赔偿??
我的劳动合同今年12月底到期,本人不想续签。但单位要求写一个包含“与本公司无任何劳动纠纷”内容的东西,请问这个是合理的吗?我的理解是,合同到期,直接办交接手续就行,为什么还要写这个呢?是企业的自我保护码? 请问在新劳动法里是否有赔偿??? 因为我们公司曾经因为不给员工上保险让人告过,所以人事才要求
本人于2008年与公司签了第一份一年期限的合同,2009年到期后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到2010年的3月。此后一直到现在就没有再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份我提出辞职,那么我是否有权利要求现在的公司给我进行辞职补偿? 同事公司的其他同事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请求大律师们帮我分析一下,我能争取我的权益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