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1、由于与公司领导发生意见冲突,当即提出离职,并写了辞职报告;第二天就没有去公司,也没有进行 工作交接;本人职位是副总经理;现公司扣押我的社保封存单不给我。 2、由于没有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和进行工作交接,现在很背动。 3、自己查了一些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条款为自己设计了一套准备申请劳动仲裁的书面文字。 1)因为我与公司没有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属于公司违约,应赔偿我到公司第二月起一年内的工资 ;同时由于我到公司工作已超过一年,属“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这个咨询一下是否可以作为我没有 提前三十天离职和没有进行工作交接的理由。 2)我基本上每周工作30天没有休息过;公司给我的工资却没有周日的加班费。 3)春节入假期间我应该是“带薪休假”(去年春节期间我就是带薪休假);今年我是2月21日离的职, 公司却没有给我春节期间的带薪休假薪资,只给我做了春节前和春节后上班的5天工资,而且还没有给我 。 4)单位扣押我的“社保封存单”和“医保封存单”不给。 4、另外还有就是我在公司工作期间电话费由公司报销,还交话费给了一个手机;开始时(到现在一个月 )我没有还给公司,最近几天我还给公司,因为公司以这个为理由说我影响到了公司的销售工作。 5、公司是生产精细化工类产品,虽然我是做销售工作的,但也经常接触公司产品,是否应有保健费;公 司没有给我保健费。 6、我与公司签有“保密和竟业限制合同”,但公司从没有按合同执行给我“经济补偿”。 希望大家给我找出对我有利的方面和对我不利的方面,以及应如何应对,谢谢。
因分公司经营不善而导致了要退出北京市场,在这之前既没有口头通知又没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注:我还在合同期内,签了两年的合同。到2010年1月17日到期)。我能拿到多少钱得补偿金?如果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我应该怎样起诉他们(注:总公司在上海,分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北京),是起诉总公司呢,还是起诉分公司的法人
我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09年6月1号到10年5月31号的合同,现在合同期到,公司却马上口头通知我不续约,辞退我,那么,我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呢?如果需要劳动仲裁,那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我于2010年九月一号至福建泰信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上班,未签署劳务合同,十月十八号离职,离职当天总经理当面签字,未提起到工资事情,事后,11月15号,工资未发,18号我打电话咨询总经理,他说应该有发吧,你去银行看一下,要不然打一下财务号码,我就打财务电话,财务说,人事部未提前二十填申请离职为由拒发当月工资,所以
一问麻烦大家 我在公司上班签了合同 现在离合同到期还有一年 现在提前解雇又没有提前通知 请问该怎么赔
07年4月到07年12月30 08年1月1号到09年12月30 10年1月1号到11年12月30到期 10年11月无故解雇我 只提前了5天通知 我的平均工资是1500请问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怎么算~~~谢谢 提前5天还是电话通知的 我上班没有违规公司的制度没有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解雇原因是人员过多 上了3年半合同还有一年到期请问公司该赔偿
劳动者离职如果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是否要赔偿 如果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需要赔偿的话那损失时如何定义的
我是北京一家公司的销售员,长期在外。在2010年12月的一天,接到北京公司电话说,合同到期,在当天下午接到电话的就续签合同,没接到电话的就被解聘了。结果我没接到电话或任何形式就被解聘了。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该赔偿多少
现在的公司是每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 我是3月24号发邮件说 4月20左右离职 但是我现在找的工作了让我 3月30号去上班 如果我3月30号走了 现在的公司是不是有权不发我3月分的工资
我辞职了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而且公司在我刚去工作时扣押了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要付什么违约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