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以未提前二十天申请离职为由拒发当月工资
公司以未提前二十天申请离职为由拒发当月工资 我于2010年九月一号至福建泰信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上班,未签署劳务合同,十月十八号离职,离职当天总经理当面签字,未提起到工资事情,事后,11月15号,工资未发,18号我打电话咨询总经理,他说应该有发吧,你去银行看一下,要不然打一下财务号码,我就打财务电话,财务说,人事部未提前二十填申请离职为由拒发当月工资,所以我当月没有工资,我就打电话给总经理,他说公司内部网上有些,你自己不去看,我说没有写未提前二十天申请离职不发工资,他说反正就是这样了,要不你要是有意见去劳动局问也可以。就挂电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osses……(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0-11-20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