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向您咨询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 我于2010年9月应聘进入单位,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并未签署任何合同。现在已经2011年3月,单位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工资一直按试用期工资发,未交社保。 我打算辞职,请问我可以要求获得哪些赔偿?在工作中我多次值夜班以及周末值班,单位并未安排补休,也未给予补助,请问这次辞职我可以要求这方面的补偿吗?
您好:我从08年10月进入一家公司当一名业务主管.但是09年5月份就叫我不要做了,期间并为签定相关的劳工合同,只是在09年的3月份签定了劳工合同,但是公司的劳工合同是按照每个月签一次的形式签的,<这个合法吗?>..5月份不要我做了,我问公司要求补偿失业补偿金,请问,公司应该补给我多少钱,我每个月的基
2007年底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保险,虽然现在公司提出可以补签合同和保险,但我想立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提出补偿和补缴保险,如果公司不同意,我将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如何写解除劳动关系的报告呢?如何交给公司才算有效呢?(如果公司不签收怎么办) 我的邮箱:overlook2008@163.com
本人2007年底加入公司,至今公司以各种理由未签合同,未补保险,如果我与公司双方签署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函》,函中约定“本人放弃入职至离职期间的五险一金,并放弃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函中提出“公司按《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依法给予补偿,但由于是个人提出辞职,不予支持离职补偿”。请问,我跟公司签署
我有个朋友在深圳打工 从事的是喷油工作 工厂里没有安排定期的身体检查 因为喷油工作的特殊性 我朋友现在感觉自己已经无力承受长时间的工作压力 想到要辞工 可公司已各种理由推托 并且安排每个月只能有两名工人可以辞职 我想问一下律师 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情吗? 如果提前30天通知了公司 而公司不答应 如果到了3
我入职该公司时与上司谈好“试用工资为1500,试用两个月,转正为2000”,且上司还在入职表中注明并签名。未经公司总经理签。签合同为1500元(含周六加班费)。可转正后工资却只有1800元,多次反映工资问题,却还没以入职谈好的2000元支付。 工作一年多后(20个月),公司无故以我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我(有辞退单,无证据能
我经朋友介绍跟着一个工头搞装修,工头是在别人手中接的项目,这种关系从最基层的工人到最高机构一共有三层关系。我在工地上干了三个月,但是没有签相应的合同关系。现在工地受了伤,请问类似于这种情况,劳动关系是怎么确定的啊?
工作性质是全职,已被公司录用,但是由于个人原因只做了十天,可以说还在试用期中,但是自进入公司以来,未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归属于劳动关系?公司不应该以工作的时间长短来拒绝支付工资,对吗?什么情况属于民事关系,什么情况又属于劳动关系?希望得到具体案例说明!
在公司干了四个多月了,其中公司要求前两个月算试用期。期间 一直都没给交任何保险,也没给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了,我该如何向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而且公司每次发工资还扣我们几十块钱说是税,我们也不知道公司到底有没有交到税务局而且和我们谈工资的时候也没讲要扣税 补充一点 就是从上班至今公司没有给我们放过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文件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足以认定,劳动者是否还需要提供符合用人单位的对招聘岗位的条件证明,比如学历,专业 工作经验,但在实际上,用人单位对于招聘人才,是采取综合的测评的方式,招聘条件只是个参考,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对仲裁结果
我们公司提出了新的薪资水平政策,就是在以前工资的标准上提升一部分算为总工资。但实际的(总工资=百分之七十是基本工资+百分之三十绩效)比如我调整后工资为4000=2800基本工资+1200绩效!绩效是公司内定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然后我的设备及住房都按2800算了无形中降低了薪水。公司说如果不同意就辞退。请问我们如果选择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