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所在的国企棚户区改造,在棚户区有自建房的就可以优惠地买一套房。 但甲所在国企规定,以前已经购买过企业里的优惠房的就不能再买了。 因为甲去年已经买了一套,所以自己觉得买不了,未与妻子乙商议,就把购房的权利让给了他的哥哥丙。丙最终购得了一套房子。 乙知晓后,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丙索要补偿,但丙以甲赠与而拒绝。 乙又知:丙以前也已经购买了企业里的优惠房,这次是通过和丙妻的“假离婚”而骗得企业里的房子。 问题: 1 现在丙已经和乙签订的补偿2万元的协议,且已经付了1万元,但乙觉的太少,因为那个房价值20多万。。。 乙想那个协议是损害企业利益的所以可以先主张此协议无效,然后再以赠与夫妻共同财产无效的名义诉讼要回那套房子。。。 请问一下这样是否可行??? 2 假如乙觉得自己很亏,就把事情告诉了企业,企业把丙取得的房子收回,那么请问丙能否用协议告诉乙违约 ??? 很感谢您的回答。
这样把房子重新过户到我名下是否可行?如果我前夫提出异议,我女儿的赠予是否有效?
在夫妻存续期就把共有房产赠予给了女儿。《在于2003年月11月份办理了公证赠予,赠予书主要内容是》赠予人....与.....系夫妻,现自愿将自己名下的座落在........(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字第....)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全部赠予给受赠人。无论今后出现什么情况(如我们离婚、析产等)决不反悔,房屋赠与后只归女儿...一人所
您好,我是前些天幼儿园孩子母亲。这些天我咨询了本地的法律机构,他们都说像你这样的民事纠纷,最好协商解决。(事情经过:9月18日下午5:40左右,我去幼儿园接孩子的时候发现孩子大哭,问老师,老师说孩子从凳子上摔下碰着胳膊。当时未想到有多严重,晚上孩子的父亲回来后问孩子情况后说:不是脱臼就是骨折。晚上时孩子一
您好 我想咨询以下事情:我们夫妻有两套房其中一套没有贷款 而另一套刚买的并且有全额50%的贷款两年以后才能拿房产证 这两套房都是婚后以我老公的名字买下 现在我想把没有贷款的那套更改为我的名 另一套有贷款的因现在不能更改成我的名字但我有50%份额 这两套一块去作个公证如有离婚老公不得分我名下的财产 不知这样是否可行
我家楼上因厨房水管脱落,致使水流到我家卧室,致使我家墙壁脱落起皮,木地板有十几块起层毁坏。房间顶灯损坏,书柜顶部有一角经水泡变形。楼上住户也承认是自己的原因,但正在协商的情况下。楼上房主现在也不在这里居住了,打电话关机。这里只留下房主老婆和幼小的孩子。我们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和我们小区物业办公室的人员一
我家有一块土地,是写我父亲的名字的,如果他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把土地卖,这样做是否可行的呢?
我家有一块土地,是写我父亲的名字的,如果他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把土地卖,这样做是否可行的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的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该规定明确指出,是对”依法可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甲所在的国企棚户区改造,在棚户区有自建房的就可以优惠地买一套房。 但甲所在国企规定,以前已经购买过企业里的优惠房的就不能再买了。 因为甲去年已经买了一套,所以自己觉得买不了,未与妻子乙商议,就把购房的权利让给了他的哥哥丙。丙最终购得了一套房子。 乙知晓后,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丙索要补偿,但丙以甲赠与
某某某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得将在公司所参与的任何项目的程序,图片,服务器密码,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任何方式使用,外流。不管有没有造成损失,愿承担相关刑事责任,并放弃追诉。我上班期间公司并未注册,前不久才注册的,保密协议是昨天签的,没签其它任何合同,因为自己对这方面不太了解,所以就只让他将比较不合理的去
婚前一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婚后要是离婚双方该这样算??
婚前男友用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的。首付是由他父母出的,贷款13万,30年付清。现在我与他结婚5年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婚后月供是由两人工资支付。离婚了,那这套房子我就什么都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