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把房子重新过户到我名下是否可行?如果我前夫提出异议,我女儿的赠予是否有效?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你的前夫没有权利提出异议的,因为房子已经不是他的了。
您好:1.你们将房产赠与你们的女儿是附条件赠与,即保证父母有生之年享有对该房屋的居住权;2.若是你女儿将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这也得保证你前夫的居住权,否则你们之间的赠与就是可撤销的;3.建议跟你前夫进行协商,确定独占居住权
房子是大问题,最好找个律师帮助解决.
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公证并已经过户给女儿,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合法属于女儿所有。“将来女儿要理房产我们不会干涉”,女儿作为合法房产所有权人,有权处分,并未违反所附属的赠与条件。可以赠与并过户给你。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异。包括给予居住房屋的赡养方式,这是法定的义务,不得协议抛弃。 离婚协议中有关“居住权”的问题,与赠与合同没有关系。至于,丈夫以后的回来居住,属于赡养的行为方式,应按照赡养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