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组合贷款购房,总价100万,有预售合同。一年后,与女方结婚,房价涨到200万,婚后三个月才拿到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婚后男女方共同还贷,此时房产如何分割?增值的部分如何分割?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又当如何?
女方公积金参与共同哈还贷,是不是必须加上女方的名字?
房价在结婚前,已经涨到200万。
妻子有外遇了,提出离婚,房子是我婚前买的,80万房子,我首付了20万,婚前我还了40万贷款,婚后还了20万贷款。 贷款都是我还的,银行卡有存入存出的记录,房产证是婚后拿到的,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一直是花我的钱,妻子婚前的钱和婚后的工资都交给她妈保管了,大概有60万左右。一分都没花过。婚后攒了40万和一辆车
婚前有一套我个人产权房,结婚后变卖了,用这笔钱重新购置了一套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并且已经在公证处公证过,现在房子有部分银行按揭,请问? 1.离婚后房子会判给我吗? 2.离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是怎么划分的? 3.如果在公证处财产约定每月的贷款由我来还,离婚后是不是就不按照婚后贷款平分来处理了? 谢谢!
王某购买了商品房,首付20万,完全是王某的个人财产,而产权证上也是登记王某的名字,王某和张某结婚后一直住在该房子里,而剩余的银行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不久,二人离婚, 然而此时房产增值,分割财产时,张某以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两人平均分割。对此,法院认为房产的增值部分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
首先,这是一套房改的房产。离婚时按所换新房当时价值的一半,法院判了7万。现在房子盖好了,但对方还没把欠款缴清, 请问现在还可以针对这房产的增值部分再进行分割吗? 再者,还有一个问题:对方超过法院规定未付清的款项,按判决书的内容规定是要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双倍利息给付,请问这要怎么理解?是按当时超期时银行所
我老公婚前03年买房,首付12万,贷款15万,我们0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4岁,08年房子拆迁,折合房款77万左右,其中53.7 万用于购一套99.95平限价房,(2010年9月2号,刚拿到钥匙,)12万用于还贷款,还余12万,都在我老公手里,后来被他炒股和 给他家人用了,现股市余3万左右,用新房发票提公积金3万,他欠信用卡炒股款4万左右
按揭房产婚前购买,购房款首付部分为女方父母转账或现金给与,是否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
按揭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但男方经济实力无法达到,故一半为女方父母给与,女方父母分几次转账或现金给女方账户,再由女方转账或现金给与男方,现金并未有欠条。婚前男方无固定工作,由女方借款还贷(无欠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首付和婚前还贷是否可以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双方公积
婚前男方贷款,女方也出了部分房款,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男方出了部分首付,女方也出了部分首付,余款由男方贷款,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呢?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当时所付房款?
背景: 王刚婚前组合贷款购得自住房一套,总价100万,首付30万,公积金贷款30万,商业贷款40万,因为是预售房,只取得预售合同,一年方可取得房产证。一个月后,贷款进入正常还贷。半年后,该房总价涨到200万,王刚与张红结婚。婚后三个月,王刚取得房产证,并只有王刚一人的名字。 前提: 房产证只有王刚一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