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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房产增值部分可以申请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对房产增值部分可以申请重新分割吗? 首先,这是一套房改的房产。离婚时按所换新房当时价值的一半,法院判了7万。现在房子盖好了,但对方还没把欠款缴清, 请问现在还可以针对这房产的增值部分再进行分割吗?
再者,还有一个问题:对方超过法院规定未付清的款项,按判决书的内容规定是要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双倍利息给付,请问这要怎么理解?是按当时超期时银行所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还是按照当时的其他贷款利率呢?请各大律师帮忙解答,在下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正义何求(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0-08-12 15: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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