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与上海的一家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6个月
2014年11月10日与上海的一家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6个月,这家公司是北京某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2015年2月底查出生病了,在这期间,因为上海分公司的领导辞职,北京总部跟每个人谈了辞职以及是否有去北京的意愿,后来总部公司老板叫大家年前完成交接,2月底走人,上海的分公司将被关闭。谈话的时候我表明了不去北京,但并没有提出离职,目前还未拿到离职证明。 现在有几个问题想问: 1、我在二月底查出生病,并且还未提离职,公司叫我交接走人算不算违法? 2、如果违法,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上的赔偿,赔偿金额应该怎么算? 3、通过什么途径来获得赔偿,劳动仲裁部门是否可以解决这样的纠纷,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准备哪些材料,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想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与员工签订一个试用期的合同或者书面约定,可否? 试用期的期限如何具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
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而且试用期过了还未签劳动合同。上次老板拿了份劳动局的合同来准备和我们签,(他拿来之前可能没看上面的条款),等他在向我们阅读的时候看到了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保险,他又把我们的合同全部收回去了,说他来填。这很明显是故意的。。。而且每个星期6还上班。经常加班也没加班费。 所以我想问问大家
我和公司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无试用期,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是一年,却有两个月的试用期,这合法吗?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更改了公司名称和法人,所以才签订了第二次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的合同,已工作了6个多月了.
我今年3月份到上海一家公司,直至现在11月份,公司也未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给我们缴养老保险,在
我今年3月份到上海一家公司,直至现在11月份,公司也未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给我们缴养老保险,在这9个月期间,我跟我其他同事曾多次向老板提出,并还在公司员工会上提出。老板以不知道为由,让我们自己去办,一直拖到现在。请问我们现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至今有4个半月,公司说要减员把我辞退,叫我3天内把工作交接给别人,请问 我都可以获取哪些权益,怎么去维权 我能提出辞职吗?邮箱toobbo@163.com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进某个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只签半年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内没有任何合同)半年合同到期公司就不再续签,这个应该是不合法的吧。我作为员工该怎么办?
我在北京一家民营企业入职只签了试用期协议,未签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违法?我该如何办? 协议上面盖了公章,写了使用期工资和岗位。约定双方可随时解除协议,提前一周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