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在一个地方打工将近两个月,从2月1号他们每月20日发工资,3月27号我朋友请假,之后无故没来,后来不干了,但他们老板却不给他发2月20到3月20的工资,说是旷工扣除了,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吗,提交申请流程怎样啊?
公司劳动合同是写的920元的最低工资但是公司是按照21.75基数给算出勤天数的工资比如说是上月25----至这个月的25杀帐吧这个月的正常出勤天数是20天(刨除周六周日特勤)基本工资=920 / 21.75 * 20天=846元比合同上的差76元钱这样算合法吗?他并没有说是日薪制的公司我们既然签订合同了,就应该按照合同上写的最低工资发放是
您好!我想请教下:有一批老师因身体原因(有顽疾且工龄在二十年以上)不能担任工作量大的教学工作,想转为后勤工作,可学校领导只给两条路走:一,转到小学做教学工作;二,要求老师请病假,每月扣工资520元,其中有250元左右的集校工资,这一部分是由学校根据该老师的工作成绩来发放的,其余部分为国家发放给该老师的工资
金矿厂破产了,它拖欠我们农民工的工资 是否可以讨回 ? 总共欠了3万多,在财产清理上 只说给我们100快,这不是扯淡吗!都有厂里的单据条 是否可以讨回这笔钱?该通过什么途径?
我是从2008年5月进的厂上班上到2008年12月31日厂里说金融危机没活干放假回家,说等电话通知上班,后来一直没打电话通知上班(没给我签合同),然后我2009年5月份又去厂里上班到现在,厂里也没给我签合同(老员工都签过合同),前两天厂里找我签2011年的合同说是应付检查,我打算2011年不做了所以没签,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
2009年10月新的保险法实施前的保险合同适用新保险法实施前的旧的保险法.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如保险公司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的行为适用新保险法,其中包括投保二年后不得拒保等不可抗辨条款,并且目前为止不可抗辨条款没有类似于"特别严重之欺诈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例外.
我想问下,去年我工伤致残9级,在家病假休养期间公司照发我工资奖金和员工福利,现在公司报的工伤保险43000多元已经赔偿下来了,公司和我说我只能拿到报销医疗费的那部分,因为工伤病假期间工资和奖金照发我的,所以别的那部分归公司所有,是这样的吗?
我想问下,去年我工伤致残9级,在家病假休养期间公司照发我工资奖金和员工福利(和别人一样没少),现在公司报的工伤保险,保险公司43000多元已经赔偿下来了,公司和我说我只能拿到报销医疗费的那部分就1300多元,因为工伤病假期间工资和奖金照发我的,所以别的那部分归公司所有,是这样的吗? 那我能拿到哪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