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之后都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工资赔偿吗?需要补签劳动合同?
个人起诉单位违法解除,并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讼中由于碰到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和之后的关系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赔偿吗?需要补签劳动合同吗?现在法官说合同期内的可以保护,但是合同之外的赔偿需要重新仲裁,诉讼。但是合同期之后的延续的劳动关系是在诉讼当中产生的,根据法律可以应该可以合并审理,那为什么法官说不能合并审理呢?请求高人指点!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写的时间也是08年2月进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也写的是08年9月。现在已经被辞退了 我在当地申请了劳动仲裁,他们刚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在一年内补签了就不违法?也不没有双倍工资? 我在网上查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日期是2008年2月1日-2011年2月1日止,签订合同的时间是08年9月。 ,是不是可以认为我已经承认补签08年2月-9月的合同?而不给双倍工资
我是2007年12月1日进公司试用一个月,2008年1月1日转正工作到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有帮买社保,如果跟公司从现在的日期签无固定期合同,签啦以后还可以得到之前一年的双倍赔偿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我需要支付之前的培训费用吗?我可以要求培训期间的薪酬吗?
分公司从2009年6月8日-6月10日进行军训,12日坐飞机前往青岛参加总公司的培训,7月3日结束回到分公司,又从7月6日到7月29日都参加分公司安排的各种培训,我于29日下午提出:这份工作不适合我,不做了,公司就跟我说需要承担费用,什么去青岛的机票啊,还有什么公司司服啊。 请问:1、我是否应该承担培训之间的费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开除吗。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公司主动提出开除需要给劳动者赔偿吗?如果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开除吗。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公司主动提出开除需要给劳动者赔偿吗?如果需要,赔偿多少?
我公司2007年7月以前,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工资2000(含保险),部分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工资2000(含保险)。工资清单中列出工资2000基本工资1817。 2009年12月,离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说我们克扣工资,要求补发工资。 请问:1、过了仲裁时效了吗 2、仲裁部门会支持他的主张吗? 注:保
单位没按和我签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单位是2009年3月25日和我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2010年3月25日到期。我们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续签或不续签决定。现在公司2010年3月4日通知我不续签。请问专家,我能不能以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为理由,从而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双倍工资,是按照扣除保险和税后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请问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双倍工资,是按照扣除保险和税后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