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工资2000(含保险)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样约定违法。如果一直没有缴纳综合保险,应补缴。
1、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2、如果对方证据,有可能支持他们,建议委托律师参加劳动仲裁,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