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后企业与我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企业与我终止劳动合同,我是否应得到双倍经济赔偿,或主张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请问如果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呢?本人自1998年7月入职到2008年9月,这样我应该可以得到多少个月的赔偿金呢?赔偿金是有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还是在1998年开始计算呢?还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计2倍的工资,2008年以前的每年计一个工资呢? 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劳动合同将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可否得到赔偿?!公司不出解聘书是否违法?!
我是于2008年1月入职本公司的,现公司因编制原因不再与我续签。当时面谈时说会赔偿一个月工资也可以出一份赔偿金额说明的。但现在行政部只出了一份劳动合同终止说明,就不再出解聘书了。我觉得不合理。
我是一名无固定期限的员工,现因为我的岗位被划转到另一家公司,现公司要求我解除劳动合同而转入到另一家公司,这种情况下我能从原公司得到补偿金吗?(我的工龄也是一起被转入另一家公司的)
市政府需要收购用人单位地块进行开发,用人单位需搬迁至新的地方。本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已工作40年,然而本人不希望跟随用人单位去新的地方工作,希望结束合同。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得到补偿?
我与单位合同2009年8月到期,单位一直不与我续签合同,并与2010年4月违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请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适用付赔偿金,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情况下,我是否因为与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所以无法得到赔偿金呢?
公司违反劳动法,随便终止我的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在公司工作了8年了,是否能赔偿16个月工资和这工资又怎么核定。
劳动合同还有两个月到期,单位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我应该获得多少赔偿金?
律师您好,我07年9月开始在这家单位工作是试用期,08年1月1日开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中也提到试用期的日期,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限都是一年。现在的合同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现在由于我所在的部门要撤销,没有我的岗位了,单位要与我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的赔偿金怎么计算,另外如
我是08年12月初进入现在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公司承诺每年会发放15个月工资,其中3个月是在年终的时候发放,但当时签的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只是口头承诺。今年公司经济效益不是太好,实行了新的整合,要裁掉一部分员工。现在只是11月份,还没满两年,被裁掉的话能拿到两个月的赔偿金吗?公司在11月裁员估计是不想付年终的
我2010年元月进入一家公司,未违反任何管理规定,但公司于11月15日找到我,要我自动离职,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妥当,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赔偿
我在97年进公司工作的,每年都有签订劳动合同,08年又签订了无固定合同。现在公司要终止我的劳动关系,请问我的赔偿金是多少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