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景气,面临公司的变相裁员我们该如何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合权益法
面对公司不景气变相裁人我有以下几个问题,1.和公司进行协商我该谈n+几,确切的说如果申请了劳动仲裁进行主张赔偿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2.就高温津贴来讲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地区和地区,公司和公司不一样,我们这11年多就没有给过,我们从这方面来说是不是没有办法争取什么?3.关于公司给的带薪年假有法定的有福利的,我们是每年的一月一号给,但是如果上一年的事假和病假多了超过一定的小时数下一年就不享有带薪年假了,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2015年应该享有十二天的带薪年假,但是因为面临和公司协商离职的情况,公司最迟同意我们二月十七日离职,但是年假他会这样算,一年总共想有十二天年假,也就是说合一个月一天,我们上到二月份就给我们两天这样做是合法的吗?4.我公司对于请病假有这样的要求,必须是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而且要病假条,各项收据,病例等,公司这样做是否存在问题?
进公司一年多,在行政部工作(办事处),10月份公司因部门改革想把现有的3名员工缩减为2名,就让我们写了个意向书,内容写是留着本部门还是去其他部门。我写了听公司安排,结果被调到公司的工厂。让我去的时候没告诉我做什么,去了之后让我做操作工,现在已经做了一个多月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失,现在不想
公司前几天开始裁员,我所在的部门总共4人,现在3人都已经裁掉,部门主管也已经裁掉,公司以我做到年底会辞职(原本我打算做到年底辞职,但我并没有交辞职单),没有裁掉我,而是想让我主动提出辞职,然后不补钱给我,我该怎么办?
我的车是营运客车,挂靠公司名义和线路,每月交管理费, 昨日晚上六点多下班把车停在公司停车场里, 第二天早上去公司的时候,发现车已经烧的的面目全非了,这和公司有没有关系,我该如何是好呢
离职一个月,公司一直未结算最后一个多月的工资,如何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
从09年9月起到A公司工作,今年1月,A公司以公司实物资产投资,与其他引入资金合资成立B公司.今年4月,A公司与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社保的减少原因为解除合同.公司未支付补偿金,将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至B公司.原先由我一个人负责的事情,现增员至3人,由于在偶然情况下获知从A公司签到B公司的所有计时员工工资,除我之外有50~
公司签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劳动报酬,只是口头协议,这有法律效应吗?我们该怎么样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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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在仲裁期间公司以书面行式通知我们与我们解除关系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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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达不成业绩指标单方面降薪降职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任销售经理,合同签订工资17500,但实际支付比这个多。近来公司将我业绩好的区域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划走了,然后以不能完成指标单方面降职降薪,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之前有好的区域,所以业绩都能完成,但现在仅剩下差的区域,业绩肯定不能完成,正好给了公司一个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