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低薪1100,职位津贴1700,绩效700.加班费是9.48元每小时。请问这样计算是否合理?本人认为加班费应按照1100+1700+700总和来计算加班费?是否准确
我在一家游乐园工作 每周休息一天 周一休息 周末上班 每天上班8小时 周六周日每天加班一小时 旺季时 每天加班三小时 请问 这样 怎么算工时 怎么算加班费? 老板说 加班费 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920元)算 算法是 920÷26÷8×Y(加班小时) 这样算合理么? 我觉得不合理 希望高人指点 谢谢~!
我们从进入公司以来一直是单休的,每个星期只有星期天休息,我们工资单上的底薪/月薪为固定的,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是按国家规定一星期有二天的休息,请问我们能否要求补偿未休息的那天的工资,如果可以应该要求怎么补偿
我就职于一家通信公司,从事的是机房值守的工作,机房是由3人轮班值守的。一个人工作时间是第一天上午9点至第二天的上午9点,工作24小时,然后休息48小时(即第二天上午9点至第四天上午9点),节假日不休息。 我想请问,我这种属于什么工作制,是定时工作制还是非定时工作制呢?另外,由于我一个月需要工作24*10=240小时,
我想咨询下 我在这家公司干了又半年多的时间 由于一些原因 本月我已经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每个月的工资为2000 加班时间为80个小时 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
很多公司未给员工加班的工资和补偿,如建筑、混泥土搅拌公司等。员工的是两个班,每班为一天一夜(当班任务未完就直到次日早上八点,若早就可以早收工,但说的是一天一夜为一个班)。 那么按照劳动法,公司并未向劳动部门申请得到同意此作息加班方式,延长了员工的工作时间,那么要是要求公司赔付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可
我在政府的一个直属机构上班,是按正常的朝九晚五的工作制度。周末本应双休,可是单位安排我们在下班后打扫办公室卫生加晚上的值班,我们有2个人,也就是每月平均1人要值15天的夜班,夜班是从下午5点下班,打扫完卫生大概6点过的样子,一直值到第二天早上7点半起来开门,然后又是个朝九晚五,5点下班了打扫完卫生就下班。周
公司在和我签合同的时候,有一条补充条款注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0*3,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基本工资也是当地最低工资,远远低于实际工资。 请问劳动法允许这样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吗? 谢谢!
我的劳动合同上签的工资是3000元/月,可是公司把工资分成底薪+经验加给+津贴+全勤,这样我的底薪才1400. 现在公司加班费的计算是按底薪算的,我周末加班的工资还没平时工资高呢,这样算是不是不合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