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香港公司在大陆未注册,却在大陆雇员,并不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加班。是否违法?如何举报?
请问香港公司在大陆未注册,却在大陆雇员,并不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加班。是否违法?如何举报?
经过: 2009年公司采购主管易主,新采购主管甲以当前价格95%的单价向供应商A采购公司所需的部门生产必需品。 同年采购主管甲、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对供应商A进行现场确认,认定为供应商A为合格供应商。 2010年公司采购主管再次易主由新采购主管乙担当,供应商A在10年4月提出某三个物品涨价,经过网络调查确认确实原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我在外企工作已11年3个月了(1995年5月1日至2010年8月20日)最后一次签合同时间是08年4 月1日,合同期为(2008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共3年。现8月20日公司要与我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为解除两字没有别的说明。请问:1、公司解除合同是还违法。2、我可否得到2倍经济补偿金吗?3、经济补偿金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4、已超10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当天加班超过三小时单位算违法吗?如果因为此原因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公司有时需要我们加班,超过三小时那种,加班费也照《劳法》相关规定支付了。本人不愿意加班,但是手里工作没人接手,不做完会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所以在单位未强迫的情况下产生加班超过三小时。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以超过《劳法》规定的加班时间为依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
申请加班单不批,上司用加班纸砸人,次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11月11日,因加班事情,上司(日本人)不批,还用加班纸砸人,当时非常生气,就拍了一下桌子,第二天上班,电脑无故被锁,且不通知当事人是何原因,下午就公司就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这样单方面解除劳动是否合法。 合同是2012年4月到期。 解雇的理由就是: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非常感谢几
我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我也没有任何加班工资,现在公司裁员我能得到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3年啦。我也没有和公司签过真正的劳动合同。假合同倒是签过2次。在此3年间没有任何加班加点工资。节假日也没有双倍工资,而且请假还扣工资。现在我手中也没有什么证据,就只有工资表一张,上面考勤搞得每个星期天和周六都是双休。实际都是上班的。。。。。。。现在公司不怎么景气啦。碰到裁员。我主动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