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生前拥有的一处房屋(公房)。他去世后,我大姐是否能够以其户口在此公房所在地为由,将此房的房屋租赁凭证姓名改为自己呢?
在我父亲病重期间,我妻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这一点邻居,居委会等均可作证。现我父亲留下一套房子给我们继承,我知道这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请问如果我和我妻子离婚,法院是否会酌情减少她的继承份额或者完全剥夺她的继承权,谢谢
1.我父亲2003年死亡留下一套房子,产权人是我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我是家里的独子。现在母亲想把房屋继承在我名下。可公证处说,我爷爷因为死在我父亲后面(2005年死亡奶奶是1983年死亡),我爷爷的子女也有继承权?天啊, 我该怎么办? 2.要真是这样难道我母亲产权下的房产假设要卖的话难道他们也要继承?丧偶的产权人
我父母有一套产权房,父亲去世之前曾经口头说过他与母亲过世后将房屋给大哥。现父亲去世多年,前几年母亲自己生活,生活费由六子女均摊,母亲已年老,由二女儿赡养,现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后,二女儿打算出资增加面积,母亲要立遗嘱将自己那份遗产给二女儿,母亲遗产是按拆迁前计算还是按拆迁后计算?
律师你好: 我祖母育有三子二女,均育有一子,所起草的由孙子**全权继承祖母房产的协议除祖母的子女签字放弃外,是否还需要其他的孙子、外孙签字? 这套房产是由祖母的名意购买,是由孙子全额出资的。五个子女和其他孙子外孙均无出资的前提下。
祖父去世30多年,祖母去世距今也将近20年,留下老屋一处。祖父祖母共有4个子女,,父亲排行老二,因为其他两个子女常年在外,还有一个女儿已先于祖母去世。所以祖母在世的时候是和我父母生活在一起,并由我父母精心照顾的。在此期间,大儿子在外参军转业后回来,也并未回老家居住。1989年初,(祖母去世前)政府开始办理集
我奶奶去世时留有遗嘱,她的房子留给我,但是写我奶奶名字的房屋产权证不在我手里。其他的我奶奶生前的所有遗物,包括遗嘱都留在我手里。我想问的是:不需要产权证的话。可以办理更名么?可以更成我的名字么?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签字才可以更名么? 产权证在我姑姑手里,她跟我争这个房子。 我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想
家中爷爷去世,奶奶及三个儿子及太爷爷继承房子. 奶奶与小儿子及小儿子家属一起生活,大儿子,二儿子及太爷爷主动放弃继承权,并签署协议并去公证处公证,小儿子与其母亲一同居住并赡养老人,如小儿子对其母亲未尽赡养义务将收回继承权. 奶奶继承权并未放弃,但小儿子在未通知家中其他成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于其母亲签定房屋
你好,我母亲现在已经去世,去世前未留下书面遗嘱,但表示希望将父母亲共有房产的50%留给其一个儿子(目前家中为兄弟二人),但听律师说这种情况,母亲所拥有的50%房产,应按照父亲,兄弟二人,一人一份按每人三分之一来继承,在这种情况下请问该如何按照母亲的意愿办理?
父母离婚后,父亲病故了,而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那么房屋继承权是属于谁呢?
父母离婚后,父亲病故了,育有两女儿(26岁已婚并育有一子,20岁),一非婚生子(11岁,但还没确认),父亲双亲不在,有一姐两弟.而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那么房屋继承权是属于谁呢? 非婚生不愿意去验DNA还可以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