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企业已工作15年,今年公司年底考核要求必须30%不合格率,可能会有我(这是很不公平的,科室经理完全是凭自己的主观印象,跟谁关系好分就高些),如果公司直接辞退我们,怎么办?如果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假意安排脱岗培训,然后考试,考试内容出的很难,故意使我们通过不了考试,然后再说你还是不合格,我们应该怎么办?公司这样做是不是就合法了?还用给补偿吗?我们都是弱势群体,公司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请帮忙解答,谢谢!
您好。 公司规定是:如果两次半年考核连续不合格,就会被开除。其实也是末尾淘汰制度了。 1、由于经济形式不好,公司加大考核力度,我08年上、下半年的考核均不合格,所以公司现在提出要把握辞退。 2、我要求换岗,但是公司拒绝。说是只有1次考核不合格才有机会换岗,2次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开除。 3、我的劳动合同为2年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员工认为自己身心受到巨大打击,多次通知本人均不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该如何处理?
我在2010年4月23日到公司上班,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各类保险,当时与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从事后勤工作.6月13发现怀孕,7月初上交医疗蓝本,单位准备给上保险,说8月10日前用完可以还给我,8.5日单位知道我怀孕,届时已过试用期半个月,依然没签合同,没上保险。8月11日公司告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我想请
公司以多次公开谈论本人的薪资情况,议论公司的薪资制度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管理规定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为由开除员工,不给任何赔偿,请问合法吗? 注:本人没有谈论工资,具体原因:公司未按入职口头谈定的工资发放工资,本人跟领导反应,在一个多月内几次咨询进展,领导以我不知道为由搪塞,当时委屈至极,气哭了,同
公司以员工可能怀孕为由,要求辞退员工,员工可得到的多少赔偿?
我进公司5个月,并在第三个月有签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现公司以我可能怀孕为由, 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天告知,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或补偿金
律师您好: 我于2010.7.1进入公司,并签订合同,试用期为7.1--9.1日,在7.23号我因骑车负伤,请假到8.7号,8.8号上班后,到8.27号左右,领导给我一张单子签字,是“新员工培训安排表”上面分别写着某时间由谁对我进行哪方面的培训,且上面写着试用期日期为7.23--9.21。我觉得有点不对,但我没多想,就签字给他了,直
2010.3.8入职 一家私人企业,直至2010.7.13签订劳动合同;2010.10.8号人事经理突然通知我,有岗位调动?问及我的意见?是否愿意去外地工作? 其结果很明显 我是肯定不会去外地的。 今天办离职手续,我申请支付双倍薪资?对方解释:“公司是在同等待遇的人事调动情况下,你不同意人事调动,因此是没有双倍薪资的;” 我现
让同事代打了下班的卡,多报了2小时的加班,这样的情况有5次,人事发现后,以“多次让别人待打卡,骗取公司金钱”为由提出辞退,公司是否有权这样定性,骗取公司金钱是否要达到一定数目才能构成 辞退我是同意的,现在就是觉得公司的定性有问题,让别人待打卡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不至于是骗取公司金钱吧,骗取公司金
我在某单位工作已两年零九个月,怀孕已有两个月,是二胎有准生证,因工作活太重,又有先兆流产,公司不给与任何照顾,并意图逼我辞职,之前四个月的时候也有两个孕妇被辞退并且作了相应的赔偿,请问我应享有如何的待遇,我应作如何的保护自我权益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