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提前两个月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承租人在提前一个月的时候要求终止租赁合同,7月底搬离,但是房东却要求6月底即刻搬离,之前承租人缴纳了2个月的保证金,合同里也约定了基于任何原因的提前终止,承租人有权用押金抵扣最后一个月的押金,但是房东的意思是如果想7月底继续住就必须缴纳7月份的租金后,方可继续履行到7月底。这样是否合理?房东要求租客搬离是否要给缓冲的时间?不能说赶就赶?而且约定了押金抵扣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怎么能还要求租金呢?
合同签订的是一年,我付了半年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现在只过去2个月不到. 我因为刚刚买了房子,所以这个房子就想不租了. 我和房东协商,我负责把房子转租出去,合同房东和另外承租人签订,什么时候转租出去,余下的房租退给我. 还有一种是,现在就中止合同,由房东自己租,扣我一个月押金,把其他款退给我. 2种方法他
出租人能否以按国家关于企业与政府脱钩的指示为理由单方终止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我公司与镇政府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了镇政府下属的厂房,合同中约定若一方违约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30万,合同签订后,我司支付了5万元定金。一年内经营良好,平均每月几万元盈利。不料,租期未满,镇政府却突然单方终止了与我司的租赁合同,我司无奈之下状告到法院,要求镇政府赔偿其因违约所受的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给付
承租方8月10日与出租方签订网点房租赁合同,租赁期为五年(2013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9 日)。当日即付给出租方一年的房租及2个月的押金。10月8日承租方由于其它原因不想承租此房,房屋从未使用过,完好如初。现承租方按照合同提前三个月通知,并愿多付出租方三个月房租,出租方还是不愿见面协商,故意拖延。合同中有关于提前
您好!我公司13年年初购买了一商铺,在买之前,原房东已将该商铺租赁给了别人使用,租期为12年10月至14年10月,且原房东与该租户签有租赁合同。我方买过来之后,我方又重新与该租户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还是到14年10月。现在我们想提前将该房收回自用,按合同约定,我方将把剩余租期内的房租给对方作为补偿。但现在对方说
工作两年时,公司被别家单位收购后,又续签合同两年,现合同到期,未提前通知是否续签,又工作了一个月时,公司提出终止合同,不给赔偿!问:按劳动法能得到何种赔偿?后又发现公司在被收购前未按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现在可否要求公司给予补缴?根据劳动法多少条规定?有具体文献吗?
租房合同原定是3个月,但因租客太蛮不讲理,导致合租双方产生矛盾,房东可以用单方面提出中止租房合同吗?
我是出租方,以前和承租方签订的门面房租赁合同时三年,租金是每年一交,现在是第二年。由于我现在没有什么事情做,想把它收回自己经营,上次和他家商量他家也同意了,说要给他家六个月的时间准备,我想提前收回怎么办,协议怎么谢,请专家给予指点,谢谢!
你好,律师,我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年租金10000元,签租赁合同时已经一次性付清,而且还交了1000块的押金。租房子的时候就发现墙壁有点渗水,房东说他会处理,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维修,而且现在房间50%的墙壁都已经发霉,现在我以此理由要求房东退房,请问能退吗?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双方合同中约定,提前两个月可以终止合同,但是承租人提前一个月的时候要求终止,住到7月底搬离,房东同意终止,但必须6月底就搬离。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