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开了一家理发店,该店所有资金投资都是由本人投资,由于对理发行业与管理的生疏,我与本店一员工{店长}签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是这样的:除去工资外,每月附加1500元的店长管理费,该管理费作为风险抵押金待本店投资成本回来后再一次性付清该店长,还会分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给该店长。在签约完过了一个月后,店长竟然撕毁了合同,索要次月1500元的管理费,我很想知道该合同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他单方面撕毁合同属于毁约吗?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呢?由于高级发型师的难觅,不答应他有担心他走人,一再妥让,那我的资金投入不就泡汤了吗?两男情况下需要你们的帮助,希望你们能告诉我怎么做?
本人于2008年8月到2009年9月在一家公司任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因公司效益不好,被辞退,公司补偿了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做为辞退补偿金,请问公司一年多未与员工签订合同,可以向公司要求补交医社保险吗还是可要求哪些补偿呢? 我有向公司说赔偿的事,公司说劳动法规定的那些没什么意义,所以协商是不可能的,要向劳动局
我在一家展览公司工作了4年,期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总以各种名义拖着,时间长了我自己也就没有在意。最近公司借故想将我开除,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想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或相关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该怎么做。如果要起诉或申请仲裁的话,我个人要准备那些相关资料。工作期间工资都是以现金发放,也没有什么工资
单位员工在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在合法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可以为企业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法律对这种情况的续签年限有何规定?? 急盼解答,谢谢!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拖字决,只口头说要解雇该员工,但该用人单位既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也不一次结清所欠工资,更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我们公司是由深圳一家公司投资兴建,现在公司的员工都是和我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明年公司老板想让我们公司的员工和给我们投资的深圳公司签订,原因是深圳的保险缴费基数更低,请问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吗?如若可以的话,该怎么样做才能规避劳动风险?
公司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1日与老员工续签了劳动合同,09年其间劳动合同到期后就没续签了,现公司想重新为老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日期从2010年9月2日至2012年9月2日签订可以吗?
我于2009年8月31进入公司,签定了两年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9月到期,但现在要更换公司,由另一家公司来接手,这样原公司算不算违约,是不是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原公司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会得到赔偿吗?我会得到怎么样的赔偿,谢谢,急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文件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足以认定,劳动者是否还需要提供符合用人单位的对招聘岗位的条件证明,比如学历,专业 工作经验,但在实际上,用人单位对于招聘人才,是采取综合的测评的方式,招聘条件只是个参考,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对仲裁结果
您好。我开了一家理发店,该店所有资金投资都是由本人投资,由于对理发行业与管理的生疏,我与本店一员工{店长}签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是这样的:除去工资外,每月附加1500元的店长管理费,该管理费作为风险抵押金待本店投资成本回来后再一次性付清该店长,还会分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给该店长。在签约完过了一个月后,店长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