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关闭企业劳动补偿金是否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企业因污染,现关闭,但是营业执照还未注销,但是厂房、设备已经拆除。法人要求所有工人签订这样一份协议,大致内容为:一自愿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并接受一次性补贴;二根据相关规定和双方协商的结果,企业一次性给员工的各项补贴合计人民币X元;三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后双方不再纠涉。(这其中各项补贴大概一万元多一点,而这些工人都是工作了30多年40多年,倒闭前月工资在2500到3000元)。
至于劳动关系,法人说,我没有解聘员工,员工可以依然到我这里来工作,拆房子,做小工。但事实企业已经不生产经营了,现在的生产和营业执照上的完全是两回事。
父亲没有签该协议,到劳动部门申请调解,要求补偿金。劳动部门则要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问题一,劳动部门是否一定要这个协议才可以调解;
问题二,签了这样的协议后,劳动部门是否可以拒绝当事人申请补偿金的请求;
问题三,法人那样的说辞是否就可以避免,他们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这样一个事实?
问题四,向我父亲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要求补偿金。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我公司有个别员工,为了得到补偿金,想方设法要求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正在用人之际,原则上没有重大工作失误不会主动解除合同,但他们在顶撞主管,工作上不合作,甚至殴打主管,这样公司与其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付补偿金?
个人提出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愿意支付补偿金这样与法律有冲突吗?个人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我是今年4月1日到华润雪花公司上班的,并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中试用期是两个月,在此期间又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本人在一外资公司工作,月工资超过北京地区平均工资3倍以上,在此公司在职14个月(总工龄小于5年),最近4个月非工伤病假全休。这4个月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工资,并缴付4险1金(由于最低工资的80%只有600多元,公司自愿给我支付4险1金应当本人支付部分)。由于已经超过3个月的治疗期,目前公司以我不能回公司工作
我在一家饲料厂工作快7年了,想跟公司公司解除合同并申请经济补偿金,哪位律师帮我看看以下列理由解除是不是行得通.1,近来每天工作都有12个小时,1周就休息1天,但加班费公司到是按时计算的;2,进厂7年公司没有安排过体检,饲料厂灰尘比较大,还经常接触到一些药物,工作岗位边上有三台电脑和一个大的电气控制柜,里面有大量以万根计
劳动合同到期快一个月,但未续签,公司如果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我是2004年10月1日进的公司,但公司是2006年才正式注册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才开始签订。到2010年10月31日,已签了2次合同。我要与公司续签合同,但是合同期满到现在快到一个月(还差几天)合同还未正式签订,现与公司总经理就工作问题发生争执,总经理一气之下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该如何支付补偿金,有涉及到
劳动合同到期快一个月,但未续签,公司如果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我是2004年10月1日进的公司,但公司是2006年才正式注册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才开始签订。到2010年10月31日,已签了2次合同。我要与公司续签合同,但是合同期满到现在快到一个月(还差几天)合同还未正式签订,现与公司总经理就工作问题发生争执,总经理一气之下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该如何支付补偿金,有涉及到
我想问一下补偿金低于最低基本工资还是按照前12个月算,然后公司工会再给予补助这种作法是否合法?而且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却让我写辞职申请而没有解除劳动同意书,这种做法合法吗? 公司以前的同事也是因生病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前12个月算的,补偿金低于基本工资但公司称工会已给予了补助。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还有,是
我公司有一员工工作未满二年,消极怠工,想拿一笔补偿金,公司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给予其二个月工资的补偿,也需要提供员工消极怠工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