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3年5月份进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以我的社保关系未转入为借口一直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直到14年5月份才开始为我买了社保,现在公司大面积裁员,我是否能向公司要求补偿我的社保?
我们是福州市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鼓楼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的职工,我们大部分自1993年学校毕业以来就分配到该公司,为公司工作多年。2001年公司开始为我们交社保。近年来企业资不抵债,公司已无资质继续承接工程,处于停产状况,所以公司要求我们回家待岗,只帮我们缴纳基本社保, 2009年公司招开职工大会要求我们职
本人从未缴纳过职工社保,现准备怀孕,想找个社保代办公司缴纳社保
本人只有居民医保,没有职工社保,现在准备要宝宝,听说居民社保不能生育报销,想找个代办公司代缴社保,可这样一个月就要缴七八百,不知道在合肥交过生育险的生个孩子总共可以拿到多少补助?是否划算?补助有哪些?是否需要交一年?谢谢!
上家公司已缴纳当月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下下家公司职工当月工资怎么算
我于17号从前一家公司离职,该公司已帮我缴纳了当月社保和公积金。之后我于22号到新公司报到,该公司不再帮我缴纳当月社保和公积金,但该公司当月发给我的工资是按税后(即缴纳公积金和社保后的工资)为基数计算出的工资,请问这时候合法?应按税前还是税后工资为基数计算?如果不合法,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追讨回来? 上家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前公司离职时,获得公司批准(有邮件证明),公司经营不善,同时两个创始人发生分歧,其中一个是法人,另外一个担任实际管理,没有人管那个公司的事,这个公司名下也只有我一个人了,因此故意不办停社保,同时也不缴纳欠下的费用,找他们多次协商,互相推诿,现在已经欠了快一年了,现在新公司也无法缴纳社保,想问下这种事
我是当月17日办理的离职,人事的同事说,20日是节点,不给缴纳当月社保。补充:我们平时是20号结算考勤,27-28号发工资。也就是说我本月缺了3天。
公司从去年六月至今社保一直未给我缴纳,去年1月至6月工资经常迟发,本应每月10日发的每月都拖到月底!我想问的的我是否可以以此理由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给公司发ems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赔偿金这2点,没有说明理由,然后仲裁时以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
仲裁时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并且补交社保这三点,申请理由是单位未交纳社保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是仲裁庭以给公司发EMS没有写明原因即单位未按时交纳社保这一点,仲裁不支持劳动者的申请,仲裁时单位认可试用期内没有及时缴纳社保,但是不愿意支付赔偿金,请问这样去诉讼,赢面有多少?或者我需要如何陈述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