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给公司发ems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赔偿金这2点,没有说明理由,然后仲裁时以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
给公司发ems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赔偿金这2点,没有说明理由,然后仲裁时以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 仲裁时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并且补交社保这三点,申请理由是单位未交纳社保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是仲裁庭以给公司发EMS没有写明原因即单位未按时交纳社保这一点,仲裁不支持劳动者的申请,仲裁时单位认可试用期内没有及时缴纳社保,但是不愿意支付赔偿金,请问这样去诉讼,赢面有多少?或者我需要如何陈述才能有赢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青年在线(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5-28 22:43